通過對形神、身心以及心、神自身統一性的雙重肯定,莊子同時確認了作為個體的“我”或個人的存在。“我”或個人所涉及的,當然不限於形神、身心或心、神自身的不同規定,它本身往往展示為不同的形態,對“我”或個人更深入的理解,也相應地麵臨對“我”的內涵如何進一步界定的問題,後者在莊子那裏進一步涉及天人關係。
莊子在《齊物論》中,曾以南郭子綦與顏成子遊對話的方式,提出了“吾喪我”之說:
南郭子綦隱機而坐,仰天而噓,荅焉似喪其耦。顏成子遊立侍乎前,曰:“何居乎?形固可使如槁,木而心固可使如死灰乎?今之隱機者,非昔之隱機者也。”子綦曰:“偃,不亦善乎,而問之也。今者吾喪我,汝知之乎?”[56]
這裏提到了“喪其耦”與“吾喪我”。耦指相對者,從心物關係上說,“喪其耦”意味著心與物不再以相互對立(對偶)的方式存在,而是彼此相合;就形神關係而言,“喪其耦”則隱含形與神超越了對待、融而為一之意。形神的這種存在方式,從另一個方麵突出了二者的統一性。與之有所不同,“吾”與“我”在寬泛的意義上固然都指自我或個人,但在“吾喪我”的表述中,“吾”與“我”所內含的個體性含義及二者所表示的具體存在形態卻並不相同,這不僅在於二者有主詞與賓詞之分,而且如後文將進一步討論的,對莊子而言,唯有作為主詞的自我(“吾”)才真正具有個體性的品格,居於另一端的賓詞之“我”則與莊子所理解的個體彼此相對。
從外在的表述形式看,“吾喪我”似乎意味著解構一般意義上的個體之“我”,然而,與“吾”和“我”的以上區分相聯係,莊子的實際旨趣,在於維護和肯定真正意義上的個體之“我”,消解與之相對的“我”:所謂“吾喪我”,也就是以本然、真實之“我”(“吾”)解構非本然、非真實的“我”。事實上,如前所述,對個體之“我”的存在及其作用,莊子並沒有表示懷疑,在同一《齊物論》中,莊子便強調“非我無所取”,亦即以“我”為接受、回應外在影響的主導方麵。同樣,前文已提及的對以物易己的批評,也從物我關係上,對自我的獨特價值做了肯定。那麽,莊子所要消解、否定的,究竟是何種“我”?這一問題將我們進一步引向了天人之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