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莊子的思想世界

一 變遷與“時勢”

按莊子的理解,存在的變遷過程,首先以自然對象的變易、發展為內容:“物之生也,若驟若馳。無動而不變,無時而不移。何為乎?何不為乎?夫固將自化。”[1]這裏所說的“物”,主要是經驗世界的對象,經驗世界以變遷為特點,其間的對象總是處於發生、發展、消亡的過程之中。這種變化並不是出於外在的推動,而是以自身為原因的自然運動。莊子以“無動而不變,無時而不移”強調了經驗世界的這種變動性。

從本體論上看,變化首先與存在的多樣性相聯係,“物”之生、“物”之變,總是以特定個體為承擔者。然而,變遷的意義,卻不僅僅限於個體:“萬物皆種也,以不同形相禪。始卒若環,莫得其倫,是謂天均。天均者,天倪也。”[2]“萬物”在此指多樣、具體的對象。就個體而言,對象的變遷意味著從發生走向消亡,但從整體或“齊”與“通”的角度看,不同個體的變遷(相生、相禪),又在總體上構成了和諧、統一的存在圖景。所謂“天均”“天倪”,便是指個體的變化、相禪過程中所形成的統一性;它既呈現為變遷中的統一,也表現為統一中的變遷。

在社會政治文化領域,曆史性具體地表現為曆史過程或曆史境域的特殊性。在談到古今之異與社會形態之別時,莊子指出:

夫水行莫如用舟,而陸行莫如用車。以舟之可行於水也,而求推之於陸,則沒世不行尋常。古今非水陸與?周魯非舟車與?今蘄行周於魯,是猶推舟於陸也,勞而無功,身必有殃。[4]

“古今”不僅表現了時間的不同,而且更體現了曆史的差異;曆史差異所顯示的,則是不同對象本身的獨特性。周、魯既是社會領域中不同的存在形態,也代表了治國的不同方式;將適合於“周”的治國方式運用於“魯”,則勢必如同陸地行舟,難以取得實際成效。在這裏,存在的曆史性與存在的特殊性(個體性)彼此一致,二者的這種聯係又進一步製約著社會曆史領域的實踐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