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資本主義的未來

第一部分 所謂的個體原則

每個原則都具有一個:1)在體性的;2)認識論的;3)社會學的;4)心理學的;5)自然哲學的;6)倫理學的;7)形而上學的宗教層麵。每個原則都假定了不同的劃分:a)有的根據群體的類型;b)有的根據在個體與整體裏所設想的內容之中特殊的實質性內容的類型。“唯有根據陳述順序的結果,這三個原則中的第一個才得以考慮”。

1.個體原則的在體性:[因此]僅僅存在著個別物和這些個別物之間的關係:體驗因果目的的關係。所有的集合性整體都或多或少地以我們思維的綜合為根據;它們沒有自身獨立的實在性(關係位格的實在性)。唯一的實在物是意識的載體=心靈,它是個別物;剛好是唯一最終的社會與曆史的積極作用因素。(國家、宣戰、公眾意見:它們是誰創造的?)既不存在一個“總體意識”(總體意誌、各方麵的總體靈魂),也不存在諸如此類的整體性對另一些整體和個別物的影響。“德國民族”、“西方文化圈”等概念的對象含糊不清,而且隻是個別的心靈過程及其相互作用錯誤百出的既定總和(牛奶街;霧等)經濟學意義。

類比:感覺與表象的細胞生物學(細胞國家)和靈魂原子主義(聯想心理學)。同時個別有機物並不是真正的整體——靈魂也不是(英國的聯想心理學)。

個體主義有三種主要形式:a)個體作為個別存在物並且作為如此這般的存在(So-sein)。唯靈主義形而上學;b)對抗性單數主義(Kampfsingularismus):個別存在物的原始平等與自由。財產的[?占有]以及由此獲得創造能力的不同[?條件]。原子主義和唯物主義;c)擁有神聖的上帝教誨的協調個體主義。一切不平等都以勞動與貢獻為根據。

2.認識論:a)類比推論或聯想以及同化;b)唯名論。[因此]作為個別存在物,人同時也就是感性直觀的生命,最終的實在性也不過是擁有其感性感覺。作為在構成一個普遍有效的對象領域之中的屬功能(Gatlungsfunktion),思維也僅僅是感覺內容粗糙、簡單、稀疏的深化。所有的“觀念”都是從個別物抽離出來的——並且由於[心理]感染而成為支配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