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在於,這些改編民間故事的男性職業人士,也就是忽略民間故事最初的信仰因素而故意誇張其滑稽內容以討好俗眾的盲人樂師,究竟是從何時起出現在我國的呢?且不論鄉下的情況如何,京都在較早的時候,就已經具備了接受他們的環境條件,也確實有文字記錄可以證實這一點,但我個人並沒有看到更早的證據。當然,有一些故事類型本身就很容易轉化為笑話,即使是不易轉變為笑話、內容嚴肅的故事類型,隻要聽眾的態度發生變化,講述人就會增加一些滑稽的細節,這仍是流傳在江戶及其他近代都市的民間敘事共同的發展趨勢。簡言之,民間故事的笑話化就是社會需求的變化和敘事技巧的進步所帶來的自然結果,我們不應該將此問題限定在傳承人方麵考慮。至少《宇治拾遺物語》(見《國語大係》,第194頁)所收的傳說可以說明,以“懶漢入贅”為內容的民間故事,既不是後世創作,也不是從國外傳入我國的外國故事。我國最早用筆記錄下此類故事,至少應在400年前,這比禦伽草子《物草太郎》的成立更早。而這個最古老的版本反而比禦伽草子更接近於各地口耳相傳的《寢太郎》,而且刻意從中排斥神話式的真實色彩,在與長州厚狹的寢太郎治水開拓土地的故事相比時,這種特點尤為突出。據此我認為,在《宇治拾遺物語》成書的時代,就已經有一批靠講故事謀生的人。至於事實是否果真如此,我們則必須根據今後發現的新資料來判斷。假如我的推測是正確的,那麽這意味著眾多神聖敘事,不管其是否與天賜之子的誕生有關,都在《宇治拾遺物語》成書以前就已經開始向民間故事轉變。
下麵,我將用現代日語引用《宇治拾遺物語》所收的“賭友入贅之事”。在此之前我要提醒大家,後世在婚姻習俗上所發生的變異,妨礙了今人對這則故事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