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外國教育思想通史(第三卷)中古時期的教育思想

第三節 教育目的論

基督教作為一種宗教信仰,從其形成之日起,就把傳播教義、爭取信徒作為重要的目標。經過使徒保羅在“外邦人”中傳教及其對教義的修改,基督教從猶太教的一個分支擴展為各民族的統一的宗教,基督耶穌便成為全人類的救世主。保羅認為,人雖然從亞當開始就有了“原罪”,但從基督耶穌的死而複活後,人又得到了幸福,因為人與上帝的關係發生了根本的變化:“我們做仇敵的時候,且借著神的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而得救了。”保羅強調人的拯救是靈魂的拯救,是靈魂的永生,而靈魂的拯救必須摒棄肉體的情欲,因為“聖靈和情欲相爭,這兩個彼此為敵”。人如何才能得救呢?保羅主張“因信得救”,即依靠靈魂對神的信仰與熱愛而被拯救。保羅宣稱,一切人都可因信得救,不服從猶太教律法與習俗的外族人憑借心靈聖潔也可成為“誓約民”。因此,信仰上帝的基督徒過著一種聖潔的生活;得著聖靈的人,靈魂得到拯救的人便是新人,而信仰和熱愛上帝便成為得著聖靈的途徑。

自保羅之後,基督教不僅有了信仰的對象,而且也有了信仰的途徑,采取各種方式和手段使人皈依上帝,具有信仰就成了基督教最主要的工作。基督教教育便成了最直接的工具。羅馬帝國晚期,社會正處在大動**和大分化的時期,值此之際,基督教以其嚴格的道德生活吸引了大多數民眾,基督教得以迅速傳播,其勢力也日益壯大,教徒的成分日趨複雜。392年,基督教被定為國教取得合法地位後,麵對粗糙的基督教教義,要求有人從理論方麵來論證耶穌及其《聖經》的神聖性和合理性;同時要求改革世俗教育,培養能為教會服務的人才。在這樣的形勢下,以奧古斯丁為代表的宗教神學體係及其教育思想便應運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