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外國教育思想通史(第三卷)中古時期的教育思想

第二節 托馬斯·阿奎那論教育的目的與性質

從神學的角度來研究教育目的論,這是中世紀教育家的共同特點,但托馬斯·阿奎那的論述為我們提供了他在這個問題上的不同於以往教育家的視角。

一、托馬斯·阿奎那的教育目的論

托馬斯·阿奎那的教育目的論是建立在他的神性論和人性論基礎上的,或者說托馬斯·阿奎那是從上帝和人的關係方麵來論述教育目的的。

在托馬斯·阿奎那看來,上帝作為一種永恒的存在,是萬物存在的根基。如果對“存在”做進一步區分,則上帝的存在是一種“自有的存在”,而萬物的存在是一種“共有的存在”。“自有的存在”是最純粹的存在和存在自因,它賦予一切事物存在的活動,又是一切活動的原因。托馬斯·阿奎那指出:“上帝是全部的現實性,就其自身而言,他是不摻雜潛在性的純活動,就其與現實的事物關係而言,他是它們的緣由。”[5]“共有的存在”是一切事物共享的存在,是事物存在的共性。神學要研究的是關於“自有的存在”——上帝,形而上學研究的是“共有的存在”,但形而上學最終要歸結為神學,導致所要研究的上帝。

從神學與形而上學的關係來看,托馬斯·阿奎那認為,形而上學是以不同的實體為對象來說明上帝與人的關係的。在他看來,實體可以分為三類,其中第一類是上帝,上帝是最高的實體,是純粹的、完整的和單一的實體。第二類是精神實體,是從上帝那裏獲得的,並使之成為現實的存在活動的實體。精神實體的本質是固有的潛能,它限製實體接受什麽樣的現實和多少現實。同時,由於精神實體不能完全接受純粹存在,而與上帝區別開來。另一方麵,由於精神實體沒有形式與質料的區分,又與有形實體區分開來。第三類實體為有形實體或物質實體。它由於受到潛在本質和潛在質料的雙重限製,所以比精神實體享有更少的完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