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我僅僅是受知覺係統的影響而改變了的本我的一個部分,即在心理中代表現實的外部世界,我們就應該論述一下事情的一般狀態。不過還有一個更複雜的問題。
在自我中存在著一個等級,在自我內部存在著不同的東西,可以把它稱作“自我典範”或者“超我”。引導我們作出這個假說的考慮曾在別處敘述過。[27]它們仍舊適用。[28]自我的這個部分與意識的關係不太牢固這一事實十分新奇,需要解釋。
在這一點上我們必須稍許擴大一下我們的範圍。由於我們假定了(在那些受憂鬱症折磨的人中)一個失去的對象被重新安置在自我之中——就是說一種向對象的精力貫注被一種自居作用代替了[29],我們才成功地說明了憂鬱症患者的痛苦。但是那時,我們沒有正確評價這個過程的全部意義,也不知道它是多麽普遍、多麽典型。從那以後,我們開始理解這類替換在決定自我采取的形式中起了很大作用,並且這類替換在建立人們叫作自我的“性格”(character)上作出了必要的貢獻。[30])
最初,在個人的原始性口欲階段,向對象的精力貫注和自居作用毫無疑問是難以互相區別的。[31]我們隻能假定以後向對象的精力貫注源自本我,本我感到性的需要。一開始還處於軟弱狀態的自我開始感覺到向對象的精力貫注,它或者默許它們,或者用壓抑過程擋住它們。[32]
當一個人不得不放棄性對象時,他的自我常常發生一個變化,這個變化隻能被描寫為在自我內部的一個對象的建立,就像在憂鬱症中所發生的一樣;我們對於這個替換的確切的本質還一無所知。它可能是一種內向投射——這是一種向口欲階段機製的退行——使對象更容易被拋棄,或者使這個過程成為可能。也可能是這樣:這種自居作用是使本我能夠放棄它的對象的唯一條件。至少這個過程,特別是在發展的早期階段,是經常發生的,這就使我們有可能假設自我的性格是被放棄了的對象的精力貫注留下的,並且包含著選擇這些對象的曆史。當然,從一開始就必須承認抗拒有著程度不同的能力,它們決定著一個人的性格是擋住還是接受他的性對象選擇(erotic object-choices)的曆史影響的程度。在那些在愛的方麵有著許多經曆的婦女中尋找她們性格特征中的對象精力貫注的痕跡似乎並不困難。我們還必須考慮到同時發生對象精力貫注和自居作用的情況——就是說,在這些情況中,性格中的改變發生在對象被放棄以前。在這種情況下,性格中的改變已經能夠超越對象關係,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改變已經能夠保留對象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