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20世紀西方倫理學經典(Ⅱ):倫理學主題:價值與人生下冊

五、兩類本能

我們已經說過,我們把心理區分為本我、自我和超我。如果這個區分代表了我們認識的某種進展,它就應該使我們更徹底地理解和更清楚地描述心理的動力關係。我們也已經得出結論(參見173頁),自我特別受知覺的影響,廣義地說,可以說知覺對自我有著本能對本我所具有的同樣意義。同時自我像本我一樣也受本能的影響,如我們所知自我隻不過是本我的一個特別改變過的部分。

最近我發展了本能的觀點[49],在這裏我堅持這個觀點並把它作為進一步討論的基礎。按照這個觀點,我們把本能分為兩種,一種是性本能或叫作愛的本能(Eros),它是一個非常惹人注目和比較容易研究的本能。它不僅包括不受約束的性本能本身和目標受約束的本能衝動或發源於性本能的帶升華性質的衝動,而且還包括了自我保存本能,自我保存本能必須分配給自我,並且在我們分析工作的開始,我們有足夠的理由把它與性對象本能相對比。第二種本能不這麽容易表明;最後我們把施虐狂看作它的代表。在理論考慮的基礎上,並在生物學的支持下,我們提出了死的本能的假說,這種本能的任務就是把機體的生命帶回到無生命的狀態;另一方麵,由於產生越來越廣泛的微粒的結合——活著的實體分散成這些微粒——我們便設想愛的本能的目的在於複雜的生命,當然,同時也在於保護這個複雜的生命。這樣做的結果,兩種本能在詞的最嚴格的意義中將是保守的,因為這兩種本能都力圖重建被生命的出現所擾亂了的事物的某種狀態。生命的出現就這樣成了生命繼續的原因,同時也是努力趨向死亡的原因;生命本身就是存在於這兩個趨向之間的一種衝突和妥協。生命的起源問題仍是個宇宙論的問題;而對生命的目的和目標這個問題的回答則具有二重性。[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