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20世紀西方倫理學經典(Ⅱ):倫理學主題:價值與人生下冊

[美]弗洛姆(Erich Fromm,1900—1980)

《自為的人》(1947)(節選)

《自為的人》(1947)(節選)

良心:人對自身的回憶

無論誰談到和反思他所做的惡事,都會想到他所犯下的可恥,而他想到的事就會揪住他整個靈魂,他也就完全被他所想的事揪住;所以,他依舊困於這些可恥之中。而且,他肯定難以從這種狀況中解脫出來,因為他的精神會因之顫抖,他的心也將因而憔悴不堪;除此之外,一種悲愴的心境也會縈繞心頭。你咋哪?啊!汙穢在心頭攪動,無法平靜。無論是有沒有這種罪惡——它又能在天堂給我們什麽好處?此時此刻,我憂湣地沉思著這一切,我會成為一串珍珠而享受天堂的快樂。這就是人們為什麽寫下:“離開罪惡,積德行善”的理由所在——徹底擺脫罪惡罷,不再這樣憂悶,積德行善。你所做的錯嗎?那麽,就請用正當的行動來使它平衡吧。

——德國:艾薩克·邁耶[1]

人所能作出的最感自豪的申述莫過於說:“我將憑我的良心行動。”通觀曆史,人們已建立了公正、愛和與一切形式的壓迫相反對的真理原則,這些壓迫使人們甘於忍受,以使他們放棄他們所認識和相信的東西。當先知們放棄他們的國家並預言它將由於墮落和不公正而沒落的時候,他們是按照他們的良心來行動的。蘇格拉底寧願死也不選擇損害真理背叛良心的道路。倘若沒有良心存在,人類在艱險的征途上早已陷入泥淖之中了。

與這些人不同的另一些人也宣稱他們是由良心驅動的:這些該受到審判的人用火刑焚燒有良心的人,卻宣稱是以他們的良心的名義這樣做的;當那些掠奪成性的戰爭製造者們不顧一切地去實現他們對力量欲壑無底的野心時,他們也宣稱這是憑他們的良心而行。事實上,幾乎所有殘忍的行動,或者對他人或自己的冷漠行動都被合理化為良心的吩咐,因而為了獲得安撫的需要便表現出良心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