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20世紀西方倫理學經典(Ⅳ):倫理學前沿:道德與社會上冊

[美]內格爾(Thomas Nagel,1937— )

《利他主義的可能性》(1970)(節選)

《必朽的問題》(1979)(節選)

《無從之見》(1986)(節選)

《平等與偏袒》(1991)(節選)

《利他主義的可能性》(1970)(節選)

利他主義:直覺的問題

若利他主義如何可能的問題果真存在,則與相應的謹慎問題多有共同之處。我所謂的利他主義,並非意指不幸的自我犧牲,而僅僅是指一種無須外部動機的驅使便考慮他人利益的行動意願。[1]這些對他人利益的考慮究竟是如何可能成為我們的行動動機的呢?為了證明並解釋以有利於他人為目標的行為,需要何種製度和何種更深的幹預因素呢?(正如在謹慎的情形中一樣,我們可以在無須努力提供有關利與害、幸福與不快、快樂與痛苦或者無論何種主要的決定性因素——積極的和消極的——過於精致的分析之情況下,來處理這個問題。問題不是為什麽這些特殊的因素會成為我們的動機,而是它們如何成為我們的動機的——假定它們以某一種方式驅動我們行動,那麽,它們也可以以另一種方式驅動我們行動,在任何時間,或以任何方式驅使我們跨越個人之間的鴻溝。)

此一階段的問題不是他人利益如何驅使我們采取某種具體的利他主義的行為政策,而是它們究竟怎樣才能成為我們的動機。顯然,絕大多數倫理學理論都需要對這種行為給予某種說明,因為極少倫理學理論不包括一些注重他人的行動要求。即令所要求的社會行為並不包括嚴肅的自我犧牲,也幾乎肯定包括沒有任何明顯自利動機出現的情形,而且在這些情形中,當事人可能會感到某些不方便,或者至少是無利可圖。因此,用自利來為利他主義辯護不可能成功。但是,人們可能會訴諸其他的利益,包括無差別的同情或仁慈之普遍情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