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20世紀西方倫理學經典(Ⅳ):倫理學前沿:道德與社會上冊

(二)公正的常識理念

如果我們要思考公正行為所要發揮的作用,就極可能要涉及判斷所要發揮的作用。當邊沁(Jeremy Bentham)委婉地問道:“什麽原因使得在正義和理性看來對公正原則的最輕微的偏離,也僅比由法官所裁定犯罪的偏頗要輕些?”法官被假定是不為個人利益所動,也不為他們身邊的其他人的個人利益或者個人喜好所動。因為我們意識到了偏見的力量,如果法官們在某個案子中涉及金錢利益,或者,他們和牽涉進這個案子的任何人有私人關係的話,我們會要求法官自己取消對該案件的聽審資格。偏袒——霍布斯稱之為“個人授受”(acception of persons)——是把私人考量引入一種應該依據公共標準進行的判斷。

馬克斯·韋伯對官僚組織所進行的著名分析也強調公正是公務員的主要美德之一。他談到官僚組織的標誌性特征是:“一種形式主義的非人格化精神的宰製:‘Sine ire et studio ’,沒有仇恨或者**,因之也沒有友愛和熱情。宰製性規範是沒有個人考量的正直的義務概念。每個人都服從於形式的平等,也就是說,每個人都處於相同的經驗狀態。這是一種公務員履行其職責的精神。”稍後在《經濟與社會》一書中,他甚至更為強烈地表達了相同的理念:“官僚組織發展得越完善,就越‘非人性化’,越是成功地消除公共事務中的愛、恨和各種純私人性、非理性和逃避算計的情緒化因素。”

不帶偏見的公正是一個理想的法官或官僚的一貫作風,它可能在某些特殊場合——諸如,為比賽做裁判,決定出場秀的入選者,或者對候選人的檢查等——成為對我們及其他人的要求。在出場秀的決定者或檢察官的工作中個人性的考量是肯定有的,通過讓參加者或被檢查者匿名化的方式,這也是行得通的。然而,假設讓公正僅置身於這麽一個冷漠的環境,也許是個錯誤。比如,老師們很容易被指責犯有“偏愛主義”的錯誤。同時扮演被偏愛者——“老師的寵物”(teacher’s Pets)的出現——無異於偏離某種適用於教師的公正。相對來說,如果老師與所有的學生保持一定距離並對他們一視同仁,這種公正是容易達到的。要成功地做到把學生當作個體來交往並與他們保持一種私人聯係,同時又要避免“偏愛主義”,則要艱難得多。盡管如此,我認為,常識道德——存在於學生和導師之間的——使這種正當的公正成為一種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