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外國教育思想通史(第六卷)18世紀的教育思想

第二節 盧梭的人性善和社會惡思想

從盧梭思想的一貫邏輯來分析,許多研究者們都肯定,人是盧梭研究的中心,因此可以把盧梭的思想看成“以人為核心的”。但是,“在盧梭那裏,人並不是有自知之明的蘇格拉底式的、理智的本體,而是從與社會的關係的角度(即從社會條件的角度)來看待的。在這裏,矛盾體現在原始自然狀態中的人與文明社會中的人之間”[13]。進一步說,盧梭建立的人與社會的關係是人性善和社會惡之間的關係,是自然狀態與文明狀態下的自然人和文明人之間的關係。盧梭教育思想的一切出發點也就是在這個關係上。

一、關於人的研究

人性善理論是盧梭關於“人”的研究的實質。盧梭在《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的“序言”裏,開宗明義的第一句話就是:“我覺得人類的各種知識中最有用而又最不完備的,就是關於‘人’的知識。我敢說,戴爾菲城神廟裏惟一碑銘上的那句箴言的意義,比倫理學家們的一切巨著都更為重要,更為深奧。”[14]在《愛彌兒》的“序言”裏,盧梭又指出:“盡管有許多人著書立說,其目的,據說,完全是為了有益於人群,然而在所有一切有益於人類的事業中,首要的一件,即教育人的事業,卻被忽視了。”[15]看來,盧梭認為人類所麵臨的社會、政治等種種問題都應聚焦於“人”的問題,人類的一切學術理論從根本上說都是對“人”的研究。相應地,盧梭的所有著作也都蘊含著以人為中心的人本主義精神。

二、人性善思想

人性本善,是盧梭人學思想中的一個重要方麵。人的個體的“性善論”是盧梭政治學說的出發點和歸宿。在這一點上,盧梭的理論前提與洛克、孟德斯鳩政治學說的理論前提是截然相反的。他們的分權理論和以權力製約權力的理論的基礎是人的“性惡論”。這種性惡論認為人的本性並不是至善至美的,而是存在著醜惡、自私的不完善的方麵,並對人的這種不完善性保持著高度的警惕,因為人的道德的天性完全不能普遍抗拒權力的腐蝕,而“權力總是造成腐蝕,絕對的權力造成絕對腐蝕”“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這是萬古不易的一條經驗。有權力的人們使用權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方才休止”。[16]因此單從人的內在本性的道德純化來改善是不可能的,而應從人的本性的外部即社會的方麵給予權力以強有力的製約,即以惡製惡,以權製權。因此,“從事物的性質來說,要防止濫用權力,就必須以權力約束權力”[17]。於是三權分立、以權力製約權力的政治製度就得到了技術性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