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外國教育思想通史(第五卷)17世紀的教育思想

第五節 論學製

誇美紐斯承襲了昆體良的觀點,對學校教育推崇備至,認為諸種教育形式中,學校教育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學校的產生乃是人類社會進步的結果。此外,他還從17世紀日益發達的社會分工得到啟示,指出:一個做家長的人為了維持家庭生活,沒有時間獨自操辦一切,而必須利用各種工匠的勞動成果;同樣,在子女教育問題上,父母往往既沒有時間,也缺乏能力,因此,應充分利用以教育青少年為己任的教師及學校。誇美紐斯還指出:即使做父母的人有時間、有能力教育自己的子女,但是兒童最好還是進學校,一同在大的班級裏受到教導。因為通過榜樣和彼此激勵、競爭、刺激,可以產生更好的教育效果。他說:“駿馬有敵手要賽過或有先導馬可追隨的時候,才是它跑得最快的時候”[75];對兒童來說也一樣,“用榜樣總比用訓條容易領導、容易管束”[76]。

誇美紐斯雖然肯定了學校教育的必要性和優越性,但他嚴厲批評了當時學校普遍存在的管理、結構、教學等方麵的不合理、效率差等弊病,有時甚至發出了現實學校是兒童“才智的屠宰場”之類的憤激之言;還聲稱“在此以前沒有一所完善的學校”。[77]為了改革舊學校,使之真正發揮積極的效能,誇美紐斯提出係統的學製及學校改革構想。

一、《大教學論》中提出的四級教育學製

誇美紐斯依據自然適應性原則及泛智與民主的思想,在《大教學論》中提出了一個統一的單軌學製,共24年,從出生直至成年。其間又分為嬰幼兒期、兒童期、少年期和青年期四個發展階段,各為六年,與之相應的是母育學校、國語學校、拉丁語學校和大學四級學製。誇美紐斯認為,每一個發展階段及相應教育機構都有自己專門的教育任務,同時,它們之間又存在著聯係,每前一個階段都是為後一個階段打基礎的,每後一個階段又是前一個階段的合乎邏輯的發展,最終實現教育所要達到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