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在富蘭克林提出在費城建立一所文實學校(Academy)以前 64年,一個名叫托馬斯·巴德(Thomas Budd)的人於1685年就擬就了建立一所既講授學術性學科,又開設實用學科的公立學校的建議。
巴德提出了義務教育的建議,他建議賓夕法尼亞和新澤西兩個殖民地的總督及議會製定一項法律,“規定所有居住在上述兩個殖民地的人都必須送他們的孩子上7年公立學校,如果家長願意,時間還可更長”[13]。
巴德認為,這種學校要建立在一切城鎮,教師由總督和議會選聘,任教的條件是在正直、技能和理解力方麵都是知名人物。
關於課程設置,巴德提出了一個範圍廣泛的課程計劃:
教給男女孩子他們的能力所能理解的一切有用的技藝和科學,如用純正的英文、拉丁文和其他實用語言文字進行的閱讀和寫作、漂亮的書法、算術、簿記。教給男孩子手藝的要訣,如製造教學儀器、細木工、車工、製造鍾表、織布、製鞋,或學校所能教的其他手藝;教給女孩子紡織亞麻和羊毛、織手套、織襪子、縫紉、做各種有用的針線活,編製草製品如草帽、草編籃子等,或學校所能教的一切其他手藝和技藝。[14]
巴德所建議的學校實行教學與生產勞動相結合:上午兩小時用於學習讀、寫和簿記,其餘兩小時用於兒童所最愛好的手藝、技藝活動,然後兩小時用於午餐和午休;下午兩小時用於讀、寫,另外兩小時各自從事相關的工作、勞作。由此可見,巴德所建議的學校實行每天4小時學習、4小時勞動,是標準的半工半讀製。
在巴德所建議的學校中,學生的道德教育受到重視。巴德規定,星期天學生隻在上午上學,下午用一部分時間召開師生參加的會議。會上,在教師對學生進行教誨和告誡以後,對主表示感恩,感謝每天從主得到的仁慈和祝福,然後,教師對學生一周來的言行進行嚴格檢查,根據其錯誤大小的程度,對犯有過失者進行責備、告誡或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