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釋概念
(一)心理學
心理學(psychology)一詞由“psych”和“ology”兩個部分組成。前者像於希臘語“psyche”,意思是心智(mind)或靈魂(soul);後者“ology”的意思是研究(study)。因此“psychology”這個詞的原意就是心智或靈魂的研究。
心理學是研究心理現象及其規律的學科。心理學的研究對象是心理現象,它的任務是揭示心理現象發生和發展的規律,從而對心理現象進行科學的描述、解釋、預測和有效的控製。由於心理現象對行為具有調節作用,並通過行為表現出來,因此心理學也研究動物和人類的行為。在這個意義上,心理學也可以稱為研究心理現象和行為的學科。
在不同時代和學科發展的不同階段,不同學者對心理學研究對象和任務的理解是不同的。在心理學脫離哲學,獨立成為科學之後,心理學家對這門學科的看法也在不斷改變。最典型的看法有兩種:心理學是研究意識或直接經驗的學科,或心理學是研究動物和人類行為的學科。隨著學科的發展,大家的認識逐漸趨向一致。
知識鏈接
心理學研究什麽?
馮特:一切科學的研究對象都是經驗,自然科學的研究對象是“間接經驗”,而心理學的研究對象則為“直接經驗”。他說“一塊石頭、一株植物、一種聲音、一束光線,作為自然現象來說,乃是礦物學、植物學、物理學等的研究對象。可是若就這些自然現象同時都是我們的觀念來說,它們也就成為心理學的對象。”
詹姆斯:心理學是關於心理生活現象及其條件的科學。這些現象是指我們稱為感覺、願望、情緒、認識、推理、決心、意誌等的意識狀態。心理學的任務就是要對心理現象或意識狀態進行描述和解釋。
華生:心理學應該成為研究行為的科學。他指出,意識像鬼火一樣不可捉摸,它已經纏住我們將近50年,現在心理學已經到了必須放棄對意識的一切參照的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