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齊勒爾的教育思想
(一)生平和教育活動
齊勒爾(Tuiskon Ziller,1817—1882)是19世紀德國著名的教育家、德國早期赫爾巴特學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他於1850年考入萊比錫大學學習法律,曾旁聽過赫爾巴特的教育學課,並接受赫爾巴特學說的影響。大學畢業後,齊勒爾曾任中學教師,因竭力宣傳赫爾巴特的學說使他名聲大振,被聘為萊比錫大學教授,主講赫爾巴特的教育理論。1862年,他又仿效赫爾巴特在該校創辦教育研究所和實習學校。1869年,他發起組織並領導了德國科學教育學研究會,使萊比錫大學成為當時德國赫爾巴特學派的活動中心之一。齊勒爾的主要著作有:《普通教育學概論》(1856)、《兒童的管理》(1857)、《教育性教學原理的基礎》(1865)、《普通教育學講演集》(1883)等。
齊勒爾1882年去世,享年65歲。
(二)教育思想的主要內容
齊勒爾是位富有創新意識的教育家。他在獻身於弘揚赫爾巴特教育學說的同時,又發展擴大和修正了赫爾巴特的某些重要觀點,形成了他自己的教育思想體係。
1.論教育目的
同赫爾巴特一樣,齊勒爾認為,教育的終極目的在於形成學生良好的道德品質;但他又強調說,品德的形成必須建立在以傳授知識為主的教學過程的基礎上。齊勒爾說,為了實現培養學生道德品質的目的,掌握知識技能的過程,也就是說教學過程,也必須同時成為教育過程,即幫助學生形成良好的個性,成為“善良的人”,即忠於普魯士君主製度的人。他強調學校的全部工作都要圍繞著培養學生的道德品質服務,特別是課程的設置要科學,教學方法要恰當,對學生的管理要嚴格如一,使學校真正成為陶冶學生品德的陣地。
2.論課程編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