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20世紀西方倫理學經典(Ⅱ):倫理學主題:價值與人生上冊

第一節 善和價值

僅僅與有形事物的純粹特性相關的各種顏色的名字——盡管能夠引起我們注意的顏色的自然屬性通常表現在,將這些顏色作為區分各種各樣有形物狀之整體的手段——標示出價值稱謂,而這些價值稱謂與構成我們稱之善物[2]的整體物相的純粹特性相關。比如說,我可以給紅色一個廣泛意義上的可感受的特質,即它是光譜中的顏色之一,在規定它的這種特性時,我不會把它看作有形事物的表麵或空間;同樣,可以說紅色具備了諸如愜意、惹人注意、可愛、友好、顯著、高貴等我可以理解的價值,但是,我不會把這些特點看作從屬於物或人的東西。

考慮到從感官一致——顯而易見,價值屬性與它的有形物之間的關係毫無疑問是能夠被設想的——範圍裏抽取出來的最簡單的價值,我們先嚐試著舉例說明。每一種好吃的水果總是有它自己特有的一種美味。這種美味不在於某一種水果(例如,櫻桃、杏或桃子)本身的滋味,而是各種不同感覺(例如,品嚐、觀察和觸摸)的綜合體現。但是,如果我們想要從本質上將一種水果的味道與其他水果的味道區分開來,就會發現,決定其本質的決定性因素既不在於水果給人的各種感覺——這些感覺與水果本身的味道相關,也不在於從人對水果的理解中所展現出來的各種特點。在這些情況下,“感覺一致性”所擁有的價值屬性實際上是一種價值本身的真正特征。隻要我們有能力掌握這些特性,就能夠毫不猶豫地區分出這些水果,而無須借助於視覺、觸覺,或者除味道所既定的印象以外的任何其他印象。當然,如果沒有味道的功能——比如說,我們已經很熟悉這一味道,想要實現這樣的區分就很困難。對於外行來說,讓他在黑暗中區分紅酒和白酒就有些困難。然而,許多類似這樣的事實——比如說,在缺乏線索的情況下無法區分味道——隻是表明了,我們所討論的人有許多不同程度的能力,以及他們對接受和掌握某一種特殊味道的方式有其特殊的適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