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教育思想史上,教育的自然適應性原則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也是曆代教育思想家、教育理論家普遍關注的問題。最早提出並要求教育順應人本身自然發展原則的便是亞裏士多德。他說:“認識到兒童的生活是合動植物與人類生活而成的,必然要依照其自然的發達以為教育,則可更明顯地提倡一種教育上的自然主義運動了。”[43]亞裏士多德主要從人的靈魂自然發展的思想出發,分析人的自然發展與教育的關係。
在他看來,人的靈魂由植物性部分(身體部分)、動物性部分(非理性部分)和理性部分三部分構成。在人的發展過程中,“就創生的程序而言,軀體先於靈魂,靈魂的非理性部分先於理性部分。情欲的一切征象,例如,憤怒、愛惡和欲望,人們從開始其生命的曆程便顯現於孩提;而辯解和思想的機能則按照常例,必須等待其長成,歲月既增,然後日漸發展;這些可以證見身心發育的程序。於是我們的結論就應該是:首先要注意兒童的身體,挨次而留心他們的情欲境界,然後才及於他們的靈魂。可是,恰如對身體的維護,必須以有造於靈魂為目的,訓導他們的情欲,也必須以有益於思想為目的”[44]。亞裏士多德依據人的身心發展規律提出了循序漸進的教育程序:①婚姻和育人以健康和天賦(本能)為主,重視體格教育;②兒童和青年以情欲和習慣為主,重視行為教育;③青年至成人以思辨和理性為主,重視哲學教育。隻有嚴格遵守這種教育程序,“才可普遍造詣於全部諸美德”。
在《政治學》中,亞裏士多德提出,教育應根據兒童的自然發展順序來確定教育年齡的分期。他要求教師根據兒童的年齡特征對他們進行教育。他強調說:“一個人生來就是人,而不是其他動物,並且其身心必定具有某種特性。”[45]“教育的目的及其作用,有如一般的藝術,原來就在效法自然,並對自然的任何缺漏加以殷勤的補綴而已。”[46]教師在教育與教學中隻有遵循這種特性,才能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亞裏士多德把年青一代從出生~21歲的生活、學習和鍛煉劃分為三個時期:即出生~7歲為第一個時期,7~14歲為第二個時期,14~21歲為第三個時期。各個時期的教育內容與方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