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20世紀西方倫理學經典(Ⅳ):倫理學前沿:道德與社會下冊

我已經區別了兩種平等主義的觀點。按照目的論的觀點,我們相信不平等本身是惡,或者是不公平。按照道義論的觀點,我們對平等的關心僅僅是關心我們應當做些什麽。

為什麽這個區別很要緊?因為它有理論的含義。我們以後會看到,這些觀點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受到保護或攻擊。它也有實際的含義,我現在就要提到其中的一部分。

每一觀點都有許多版本。道義論的觀點尤其如此,它實際上是一組觀點。目的論和道義論的觀點實際上可以重合。會有這種情況,當第一種觀點宣布某種不平等是惡的時候,第二種觀點宣布,要是能夠做到,我們應當防止它。但是當我們看著這些實際上已經推進了的觀點的各種版本,覺得它們似乎有理的時候,我們發現它們經常是相互衝突的。

目的論的觀點似乎範圍較廣。第一,如我前述,要是某些人比其他人處境差,而我們認為這種事情本身是惡,那麽我們就可以認為這種事情是惡的,無論這些人是誰。無論這些人住在哪裏,無論他們屬於同一社團或不同社團,都不會有什麽區別。第二,我們也可以認為,某些人在哪些地方比其他人差是無所謂的,無論他們是收入較低,還是健康狀況較差,或者是以其他方式不那麽幸運。任何不平等,隻要是不應得的和非選擇的,我們都可以認為它是惡的。第三,這樣的不平等如何產生似乎也不會有什麽差別。本質上是惡的這一觀念包含著這一點。如果某些狀態本身是惡的,那麽它如何產生就是不相幹的事了。

如果我們是道義論的平等主義者,我們的觀點可以不具有上述任何特征。

道義論觀點有許多版本,有一組觀點是廣義契約論的。這樣的觀點經常訴諸交換或互利的觀念。按照這類觀點中的某些觀點,人們合作生產物品,沒有人擁有特別的權利,所有貢獻者都應得到相等的份額。在這裏有兩條限製。第一,被分享的東西僅僅是合作的成果。其他東西,例如那些天然的東西,都沒有提到。第二,分配僅僅覆蓋了參與生產這些物品的人。那些無法對生產有所貢獻的人,例如殘廢、兒童、將來的世代,沒有權利。[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