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論與道義論的觀點之間有若幹差別。盡管這些觀點可以重合,但它們似乎擁有不同的範圍和不同的含義。如我們剛才已經看到的那樣,它們可以按不同的方式受到挑戰。因此,如果我們是平等主義者,確定我們持有何種觀點是重要的。
如果說我們受到拉平的反對意見的擠壓,那麽我們也可以受到目的論觀點的**。但若我們放棄目的論觀點,我們可以發現更難把我們的某些信念說成是正義的。例如,要是不平等本身不是惡的,那麽我們更難解釋為什麽要對資源進行再分配。
我們的某些信念也不得不取消。重新想一想分離的世界,在其中兩種可能的狀態是:
(1)一半人的點數為100,一半人的點數為200;
(2)每個人的點數均為145。
在結果(1)中存在著不平等。但是,由於兩個群體都不知道對方的存在,所以這種不平等並非有意識地製造出來的,或有意識地加以維持的。由於這種不平等與惡行無關,所以不存在非正義。按照目的論的觀點,再也沒有什麽可說的了。按照這種觀點,我們不能宣稱(1)比(2)差。如果我們相信(1)比較差,因為它不平等,那麽我們必須接受平等主義者的觀點的目的論形式。我們必須宣稱,(1)中存在的不平等本身是惡。
然而,我們可以提出一種不同的解釋。與其相信平等,我們倒不如特別關心那些生活較差的人。這可以成為我們寧可選擇(2)的理由。
現在讓我們來考慮這種替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