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20世紀西方倫理學經典(Ⅳ):倫理學前沿:道德與社會下冊

[德]哈貝馬斯(Jürgen Habermas,1929— )

《商談倫理學的詮釋》(1992)(節選)

一、論實踐理性之實用的、倫理的和道德的應用

實踐哲學的討論一直都是從三個來源中獲取營養的——亞裏士多德倫理學、功利主義和康德的道德理論。在這個緊張激烈的論辯場上,有兩個派別還與黑格爾相關,後者本打算通過其客觀精神之理論及將道德“揚棄”為德行之理論,使古典的集體的自由思想與現代的個體的自由思想合而為一。共同體主義者繼承了黑格爾遺產中相當於亞裏士多德財富倫理的那個方麵並丟棄了理性上合法的普遍主義,而商談倫理則利用了黑格爾理論中對絕對命令的一種主體間性的解釋的認可,同時又無須付出將道德曆史性地“消解於”德行之中這樣一種代價。像黑格爾一樣,商談倫理力主正義與團結之間的內在關聯,卻又是本著康德的精神。它試圖表明,道德原則的意義是從一種無法回避的預先設定的內容中解釋出來的,而所謂預先設定是指隻有與他人共同進行的那樣一種論辯實踐。對於我們依之可以對實踐問題進行公正評判的那一道德基點,當然可以有不同的解釋。然而這一基點並非是供我們隨便使用的,因為它是源於理性商談的交往形式之本身。任何參與這一以相互理解為宗旨的行為的反思形式的人,都會直覺到它的存在。就這一基本設定而言,商談倫理是沿襲著康德的傳統的,但又不致陷入那些從一開始便已將矛頭指向一種抽象的信念倫理的反對者們的抨擊。的確,商談倫理是通過一種被狹義理解了的道德概念來專注於有關正義之問題的探討的。但它既無須忽視為功利主義所正當要求的對行為後果的評定,又無須將為古典倫理學所強調的有關善的生活的問題從商談性的商議中排除出去——並將其留給非理性的感受性觀點或決斷。就此而言,商談倫理這一稱謂或許就已招致了一種誤解。商談倫理以這樣或那樣的方式涉及到道德的、倫理的和實用的問題。對這一區分,我想在下麵加以闡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