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威的教育目的理論是杜威教育思想中最為晦澀難解的部分。本節從三個方麵對杜威的教育目的理論做簡要剖析。
一、所謂“教育無目的”
杜威以所謂“教育無目的”論而著名,他有幾句典型的論述。①“教育的過程,在它自身以外沒有目的;它就是它自己的目的。”[34]②“因為生長是生活的特征,所以教育就是不斷生長;在它自身以外,沒有別的目的。”[35]③“我們探索教育目的時,並不要到教育過程以外去尋找一個目的,使教育服從這個目的。我們整個教育觀點不允許這樣做。”[36]④“我們要提醒自己,教育本身並無目的。隻是人,即家長和教師等才有目的;教育這個抽象概念並無目的。”[37]
這幾點並不能說明杜威持“教育無目的論”。杜威在這裏隻不過區分了兩種類型的目的:一種是教育過程之外的目的,一種是教育過程之內的目的——隻不過說明了教育這一活動的目的必須以人為依托。杜威明確承認教育有過程以外的目的,他認為在非民主社會,目的是強加於教育過程的。杜威的民主主義理想使他提出了富有民主主義色彩的“生長”作為教育目的。
從嚴格的意義上講,所有的目的都是人的目的,沒有人的參與和介入,任何活動不僅不會有目的,而且活動本身根本就不會存在。教育是由人所從事的一種活動,我們一般所言的教育目的嚴格來講應是“人通過教育這種活動所要達到的目的”(當然這裏的人比杜威所提及的“家長和教師”的範圍要廣泛得多),實際上教育目的所體現的是人的目的,就如同杜威所提出的教育目的——生長是他的主觀的目的一樣。但在理論和實踐中一般不將“教育目的”與“人的目的”作嚴格的區分,實際上杜威在很多地方也沒作嚴格的區分,而是大談教育目的的特征、類型等。因此,沒有必要把杜威的“教育本身並無目的”這一句話置於太重的地位,並將之作為杜威“教育無目的”論的重要證據,因為杜威講這句話時,主要是說明目的是依人而存在的,一切活動(包括教育)的目的都是人的目的,離開了人,教育不僅無目的,而且根本就不會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