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20世紀西方倫理學經典(III):倫理學限閾:道德與宗教下冊

我們應當說出上帝之語。

我們的目的是什麽?甚至牧師都應當能夠回答這一問題。為什麽我們要承擔這份工作。為什麽我們要保持做這份工作?支持我們的人——或者至少是容忍我們的人——真正期待我們去做什麽?如果他們開始感覺到自己的願望被欺騙了,他們對我們不斷加深的蔑視表明了什麽呢?

當然,他們不能告訴我們自己當下想的是什麽。從他們更為表麵化的動機中我們對什麽都不得而知。如果我們理解他們勝過他們理解自己,以及他們對我們的期望,我們必須尋求他們動機的動機。從這種觀點中,我們有可能根據任何其他的理由,而不是根據其他人基本需求存在的理由把我們自己的存在解釋為需求牧師嗎?人們並不需要我們在他們日常生活的無關緊要的方麵幫助他們。他們在沒有我們勸告的情況下,以比我們通常相信他們具有的更為智慧的方式追求那些東西。但是,他們意識到自己的日常生活,以及日常生活構成因素的所有問題都是被一個莊嚴的什麽、為什麽、何時、何處所影響的,它像代表一個大括號之前的減弱標記,它以一個新問題改變了括號裏麵的所有問題,甚至對於那些已經被回答了的問題也是如此。他們對這個問題的問題不再有回答,但卻足以天真地假定其他人可能會回答。所以他們如此地強迫我們幹起自己反常的行當,把我們置於他們的布道壇上,職業的座椅上,以便我們可以告訴他們關於上帝的事情,把他們對於自己最終的問題的答案交給他們。為什麽他們自己不像一直在尋求把握其他別的東西那樣,尋求把握這一答案呢?當他們必定早已發現他們不能期待從我們這裏得到同樣的服務,例如就像他們自己從律師或牙醫得到的那種服務之時,他們為什麽還走向我們呢?是否必定有人告知這一真理,我們對他們問題的回答並不比他們自己回答得更好呢?人們可以詳細地追問。他們的到來與其說證明了他們從我們這裏得到答案的渴望,不如說證明了他們同全人類一樣在自己回答問題方麵的無能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