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關於先祖

十一 “家督”的重要性

出於方便,就著“家督”這個詞說下去。現在“分家”這個名稱,被比較廣泛地使用著。因為是實際上分出來的家,所以才這樣稱呼。這僅僅是從字麵上來理解的。原本是否有“家督”的存在,情況是大不一樣的。分到“家督”的才能叫“分家”,否則就是第一世,或者自己奮鬥創立門戶,就叫“別本家”。這些都有我身邊的例子可以說明,而且最近,這類例子越來越多。我出身的鬆岡一族,從現在上溯六代,是貧困的醫生。家裏一個孫女嫁到附近的村裏,結果婚姻不順利,回到娘家,最後死在娘家。一起回來的還有一個男孩,但是這個男孩沒有成為醫生,他在鎮上的商家做事,攢了些錢財,在母親的娘家村子附近建了房子開始經商,後來形成規模,發了財,給男女四五個孩子都分了家產。不知是不是故意的,這個人總叫孩子們把他的家叫“本家”,而從沒有叫伯父鬆岡家為“本家”。現在想來也是理所當然的,這個人分得的“家督”分文不值,按照當時的想法,不可能是“分家”。世事變遷,特別是城市發展,職業選擇多樣化之後,靠自己的能力成為先祖的人很多,且今後還會不斷增加。如今,這種觀念和法律用語,都認可這種情況屬於“分家”,而且對其中的差異不做區別。今天那些新興的成功人士,所傳承的無形的“家督”,比如性格和健康,以及從父母那兒得到的養育教育之恩,使自己能夠獨立,比起獲得五畝三分田的那些子孫,這些人和父母的關係更親近。由此看來,我國的這個古老的習俗,僅僅是適用的範圍逐漸擴大的話,其結果尚可接受。但是這個現象實際上導致我國分家製度發生了根本的變化。家與“家督”的關係,迄今為止事實上一部分還存在。但是,由於多數人已經分散居住,所以這種疏離的氛圍導致本住在一起的比較牢固的本家與分家的關係,也都變得逐漸鬆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