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什麽特別值得驕傲的家世,我接著以我自己家為例子。這個柳田監物是戰國末期的人,到江戶幕府時代已經是老人了。有記載說,他原名叫彥兵衛,因為在宇都宮的主公下立有軍功,賜名“監物”。宇都宮一門因為開罪於豐臣秀吉,失去了領地,變成沒有歸宿的浪人。後來到原來自己領地真岡①“隱居”②,大概靠務農維持生計。真岡如今還有姓柳田的老戶,我家也許是他的次子或者三子分家出來的,但是沒有任何說法傳下來。監物(彥兵衛)有個兒子叫與兵衛,是個靠譜的好青年。當時領有真岡的是一個叫堀親良的旗本①的武士,他幸運地成為大名,以一萬幾千石②的俸祿成為鳥山的領主。我家祖上的與兵衛當時自願去奉仕堀親良,最初沒有領地俸祿,後來逐漸升遷,成為“禦作事奉行”和“旗奉行”③。因能力得到認可獲得近百石的俸祿。因此我家把這個柳田與兵衛當作初代先祖,而柳田監物因為生前就把家長位置讓給兒子,自己“隱居”,所以沒有被列入先祖的序列,但是作為開祖最重要的家族成員,墓碑和寺院的故人名錄,以及我家的先祖祭壇上,都鄭重地書寫了他的忌日和戒名。也就是說每年“盆”祭④的時候,他是回家的先祖,也就是說,是祖靈的一部分。這樣的習俗在全國各地現在依然存在,而且似乎還有擴展。本家的主人即使沒有隨著次子分家,分家後也受到祭祀的並不少見。換言之,在分出去的新家裏也可以給第一代的祖先設一個牌位,使其接受祭祀,這個恐怕不是古時候就有的觀念,因為原來“隱居”而和次子以下的兒子一起分家之後共同進入分係的,才成為這個新家係的先祖。
死後接受祭祀,應該說是一般人的心願。了解這個心願的子孫,不可能去辨別要祭祀的先祖和不需要祭祀的先祖。但是,誰來祭祀、在何處祭祀,都沒有一定之規。祭祀先祖不僅是子孫的義務,而且也是作為正統繼承人的主人夫婦的權利。像我家那樣,即使知道本係的先祖,也不去祭祀他。這一點和各地的神社中把人作為神去祭祀的做法,有明顯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