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根據情況,隻有“荒忌”之靈是選擇不同時間,由不同的人在別的地方供養的。我認為這個正好和剛有人亡故的初次祭祀的習慣相似。但是還沒有確鑿的證據證明這一點。隻是從現在的祭祖供品的做法裏,能看到人們盡力從正月祭祀中將其分離出去的傾向,或者說原本有兩個不同的儀式,但到後來似乎隻能看到其合並後的痕跡了。
我們關心的問題是,“荒忌”期間,人死後多少年,才能作為家庭的先祖而受到祭拜?兩者在過去有明確的區別,但是如今已經逐漸模糊不清,從這一點來看,它可能是“盆”祭的第三個變化。
在重視傳統的家庭,“新盆”祭奠當年過世的親人,不可能一年就結束。第二年同樣的時間,還是會搭一個同樣的祭壇祭祀,形式上多少會簡略一些,但是和平常年份的祭拜方式會有所不同。但是
也有三周年忌①之後依然想要繼續祭拜的情況。因此,我們也無法把三周年忌當作一個分界。即便有人把祭拜新過世的人和祭拜先祖的儀式放在一起,但是在“盆”的時候,浮現在人們腦海中的還是那些去世不久的親人們。隻要人們還懷念他們,這種祭祀就會相應地持續下去。把祭祀當年過世的親人當作“盆”這個重要儀式的結果,就是追憶的對象自然會趨向和自己相近的死者,也就是晚近去世的人們。我覺得這也是和以前的先祖祭慢慢地變得不同的一點。
在奈良南部的吉野一帶和大阪府南部的山村,“成為先祖”和我以前所介紹的有完全不同的意思。在這些地方,人亡故後一般過三十三年,也有少數地方是在四十九年或五十年的忌日,舉行結束祭祀的最終法事。據說這一天亡故的人就變成了先祖。這樣的做法,並不意味著把代代先祖合起來祭祀,三十三回祭之外的,如周年祭等的祭祀活動,還沒有包含在這個地方的住民們的先祖的概念當中。北九州有的海島上,人們認為三十三年的法事一過,人就變成神。土佐地區隻有供奉禦子神②的家主,可以把三十三年縮短到六年或者三年。也就是說,通過祭祀,死靈帶有的汙穢完全被淨化,進而可以作為神而受到祭拜。據說在神職和巫女等的家裏,那樣的信仰古已有之。把年祭結束的日子作為被祭祀者變成先祖的日子,與那樣的信仰應該是有關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