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關於先祖

六 “隱居”與“部屋”

把愚者稱為分田①,意指分田是個很愚蠢的事情,這聽起來像是開玩笑。有些地方即使在鼓勵增加戶數的時代,也執行一個法令,即規定一個農戶的生產量不能少於十石。問題並不在於單位土地的大小,而在於可以無限分割的家繼承的問題。凡事一旦有了先例,就很容易流行開來,而且互相攀比。古風淳樸的山村都不許在村內分家,這樣的鄉規民約各地都有。飛弾②白川村自古有名。在一個村裏,家裏有人說要出去開個店,就可以在路邊建個獨立的房屋做生意。也有的地方不允許開店,隻允許因為“隱居”而在本家之外建房居住。“隱居”是把家長位置出讓的老夫妻,在還健康的時候就搬出去單住,他們亡故了以後還是可以回到本家的。但是這個習慣逐漸發生了變化,有一種“隱居”的方式是父母以“隱居”的名義把次子及以下的孩子帶出來,分給他們相應的土地,然後不用還給本家而直接讓弟弟們繼承,這樣的例子也不少。也有父母把土地給次子以後再次“隱居”,給三子以下的孩子分了土地後再帶出來。有些地方所謂“隱居”特指次子,三子的情況則稱“三隱”。意思是父母“隱居”的時候帶出來的孩子,有的孩子被父母帶出來的時候還在上國民學校。標準話“分家”都被稱為“隱居”,這與長輩是否健在無關。換言之,在“隱居”之外,村裏是不允許分家的。

把分出來的小家稱為“heya”或“hiya”①的地方有很多,原因是其發音和“隱居”很接近。“heya”如同“味噌部屋”或者“木柴部屋”這樣的稱呼,原來是在家的區劃範圍內建造的附屬房屋。把房子用隔板分割開,正房的一個房間也可稱為“部屋”,住在裏麵的人被稱為“部屋住”。原來指主人夫婦以外的所有人,家庭人口多的話無法住在一個屋簷下,需要建造一些獨立的小房,後來逐漸建到家以外的地方,已婚夫婦搬過去住。這個和正式的分家慢慢不好區別了。現在除了家的新舊和家的大小之外,兩者也沒有什麽區別,慢慢就混為一談了。不過,如果仔細考究,還是有些許差異的。老的分出來的新家一般規模比較小,而且本來就是如此,並不是後來變小的。這個從區劃和構造上便可得知。成為雇農或雇工的人的家當然如此,而有血緣關係的叔伯兄弟,自古也都是雇農身份,他們並不是外人,而是原來住在一個屋簷下,作為本家的一份子共同生活的。換言之,就是住在不同房間的一家人。這個和最近大的新式住宅結構開始就不一樣。那種新式住宅擁有自己獨立的先祖祭壇,可以單獨舉行先祖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