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外國教育思想通史(第七卷)19世紀的教育思想(上)

第二節 黑格爾的教育思想

一、生平和教育活動

喬治·威廉·弗裏德裏希·黑格爾(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1831)是19世紀德國著名的哲學家,德國古典哲學的集大成者。他的辯證法思想達到德國古典唯心主義哲學的頂峰。他也發表了不少有關心理學和教育問題的主張。

1770年8月27日,黑格爾出生於德國西南部斯圖加特城。他的祖父是牧師,父親是官吏。他5歲入拉丁學校,7歲進斯圖加特中學。他的學習成績優良。父母還為他聘請家庭教師替他補習幾何學、希臘文、拉丁文,使他在古典語言方麵打下良好的基礎。在中學時期,他對哲學產生了濃厚的興趣。1788年,他進入杜平根神學院學習神學和哲學,1793年畢業。

大學畢業後,黑格爾先到瑞士伯爾尼地位顯赫的施泰格爾家族擔任了3年家庭教師。他的學生是2個女孩和1個男孩。在閑暇時間,他研究了康德、費希特等哲學家的著作,並密切關注瑞士的政治、經濟和法國大革命的發展。在政治思想上,他是共和政體的擁護者。他對德國封建專製製度和基督教持否定態度,主張為了改變社會生活必須積極幹預社會生活。1797年,他回到德國的法蘭克福,在商人戈格爾家擔任了4年家庭教師。在這期間,他繼續研究哲學、政治、曆史問題,思想也日趨成熟。

1801年,他在耶拿大學獲得了編外講師的職位,並以《論費希特哲學體係與謝林哲學體係的差異》一文開始了著述的曆程。1806年,他在班堡當過報紙的編輯。

1808—1816年,他在紐倫堡擔任文科中學校長。這一時期,他完全獻身於教育活動。1813年,他還兼任紐倫堡市學校教務委員會顧問。在擔任中學校長期間,他還親自授課。

1818年,黑格爾被任命為柏林大學教授。他講授過邏輯學、 自然哲學、人類學、哲學史、心理學、法哲學、美學、宗教哲學、曆史哲學等課程,構建了龐大的哲學體係。他本人也因其淵博的知識而贏得了很高的聲譽。1830年,他被選為柏林大學校長。1831年,黑格爾因病在柏林去世。黑格爾的主要代表作有:《精神現象學》(Ph?nomenologie Des Geistes,1807)、《法哲學原理》(Grundlinien Der philosophie Des Rechts,1821)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