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外國教育思想通史(第七卷)19世紀的教育思想(上)

第四節 初等教育理論

福祿培爾認為,少年期的兒童應該進入學校接受教育。但是他對傳統的學校及教學表示不滿。在福祿培爾看來,學校既不能被理解為校舍和學校的經營,也不是向學生傳授事物表麵現象的知識的機構。

那麽,什麽是真正的學校呢?福祿培爾指出,首先,學校的真正本質在於使學生理解一切事物的內部關係,是兒童發現其個性、塑造人格、發展創造力和實踐能力的機構。他說學校應是這樣一個場所:即兒童應在這兒學習有關生活的重要知識,學習真理、公平、自由人格、創造力、因果關係等。教學是達到這一目的的手段和途徑。

其次,教育者不是傳統意義上的教師。福祿培爾認為,學校教師(Schullehrer)和學校教員(Schulmeister)是不一樣的。教員至少應該能夠指出大多數事物的統一性,他的任務是向自己和他人指出並使之理解事物的內在的、精神的本質。而學校教師隻是使孩子認識一些事物,並不能指出事物之間的統一性。福祿培爾指出:“因為這一點目前常常被忘記和被忽視,所以目前學校教師有那麽多,而學校教員卻那麽少,有那麽多的教學機構,而真正的學校卻非常之少。”[20]

再次,真正的學校應該致力於使學生認識到事物和他自己的本質和內部生活,理解各項事物彼此之間的內部關係、對人及上帝的關係。學校的教學內容與學校的任務應該保持一致。學生要感知的是事物、自己和上帝的精神本質。因此,學校和教學應當“引導兒童去掌握三方麵的、但本身是統一不可分的知識:關於他處於各種關係中的自身的知識和關於整個人類就其本質及各種關係而言的知識,關於上帝(人的本質及其他一切事物的本質的永恒的製約者、永恒的本源)的知識,關於來源於永恒精神和受永恒精神製約的自然和外部世界的知識。”[21]在教學科目上體現為語言、宗教和自然。另外,為了兒童身心的健全發展,必須對他們開展身體訓練和勞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