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20世紀西方倫理學經典(III):倫理學限閾:道德與宗教上冊

(四)

現在我們該問,人格主義對自然與價值的問題能夠帶來什麽樣的啟發。與笛卡兒和其他所有二元論者不同,與懷特海的觀點一致,人格主義者拒絕“自然分叉”的觀點,認為宇宙本質上是一種存在的秩序,一種人格的秩序。人們一般所說的自然、作為自然一部分的人的機體,以及人和動物的意識,在某種意義上都是本質上是人格的那個相互作用著的秩序的表現。離開了神聖的人格,自然不能有任何種類的存在。自然位於神聖的人格之中,作為它的有意識的經驗的一部分。神聖人格的統一體中包含著“所有天堂的唱詩班和世界的飾物”,展現著有機的和無機的物體的無窮多樣性。我們已經反複表明,自然作為上帝的永恒存在的內在部分存在於上帝之中。

依據這條唯心主義的第一原理,人格主義者能夠得出結論:自然從屬於價值。任何心靈中的任何東西都可以從該心靈以及與之相關的其他心靈的目的和理性價值中得出其最終意義來。自然與價值的關係很容易遺忘。科學依賴於對價值的暫時遺忘。由此產生的一個結果是,科學與現代文化零碎地看待上帝,在某些部分沒有發現上帝就說根本沒有上帝。處在熱中於把握世界的氣氛中,人們必定需要忘記上帝。霍金和神秘主義者已經提出了替代的原則,這種現象可以視之為鍾擺式的來回往複,一端是對上帝的關注,另一端是對世界的關注。有宗教信仰的男女必須輪番擁有瑪利亞和馬大的兩種品質。但是鍾擺不能自己擺動。個人的意誌行為可以使用某種力量使之停頓。這就是現代文化中發生的事情,在某種程度上也是現代教會發生的事情。它變得越來越世俗化,越來越具有世界性,越來越采取自然主義的立場,在許多方麵實際上已經成了無神論。在遠離上帝的那一點上,這個鍾擺已經僵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