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20世紀西方倫理學經典(I):倫理學基礎:原理與論理下冊

(己)倫理學與心理學

在倫理學與工程學之間進行類比可以給我們提示出另一個問題。倫理學和工程學都要遵循各自的法典,以滿足各種實際需要。工程學的規則有其特定的理論依托,比如許多機械和電子工程學所使用的規則可以按照物理學理論加以解釋;許多化學工程中的規則可以視之為對化學理論的運用。現在我們能否把前麵的類比再擴展一步呢?倫理學的規則是不是也有某種類似的理論背景呢?如果機械工程學可以被稱為“應用物理學”,化學工程學可以被稱為“應用化學”,那麽倫理學可以被稱作什麽呢?答案被一步步引向這樣一個結論:倫理學可以被稱作“應用心理學”。

出於多種原因我們必須小心處理這一答案。首先,它暗示(易引起誤解)心理學在時間上早於倫理學產生——在某種心理學得到應用之前,不可能有任何倫理學。如果情況果真如此,道德豈不成了很晚才產生的現象,可事實上道德是人類曆史上最古老的現象之一。然而,這一問題形式應對下述印象負責:把機械工程學叫作“應用物理學”同樣是令人誤解的。難道沒有原子和分子物理學作為先導,就不會有電子工程學和原子彈產生了嗎?我們不要忘了,在化學誕生之前就有了烹飪技術,在任何真正的物理學產生之前,就已經有了金字塔。

反對把倫理學視為應用心理學的另一個理由來自這樣一種感覺:即人們覺得,有許多善良的人完全不懂心理學,而心理學家也不都是好人,這種看法同樣離題。一名傑出的物理學家所必備的才能是為科學實驗、科學研究提供詳盡的指導,他因此而有別於具體解決實際問題的技工和工程師,但物理學家與技工和工程師之間的差別並不妨礙我們把機械工程學稱作“應用物理學”。同理,雖然一名優秀的心理學家與一個善良的人之間具有本質不同,但存在於心理學和倫理學之間的邏輯聯係仍然是值得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