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多數的農村,我們的理想不能是希望其如同今日城郊自稱的“田園都市”那樣,招徠兼具一定的資本才能、穩健的常識與對新文化理解力的人共同居住。其理由何在?原本居於深山海邊,在秀麗風景中不問世事埋頭耕作的人,一旦幾處別墅的建成印證了其所在為形勝之地,便從此心神動搖難以安然。其最大的原因又在何處?兩個不同的民族在同一平原之上比鄰而居時,同樣的經驗一再重演。未必存在強壓或對繁衍的不當妨礙,也並非由於對不合理的生活的模仿而喪失固有的立場,而是在值得引以為悲的和平之中,其中一方悄無聲息地退卻,嚴重時甚至委頓而無法重興。如果同一血脈、統一國家的臣民之間,相信彼此擁有共同文化的人之間,也可能發生同樣的事,那麽看上去隻是一時心血**、輕易行之的我們的田園生活,也就需要仔細觀察其產生的效果。
今日“文化”一詞的使用方式缺乏反省,也極不準確。白色易破的障子紙被稱為“文化美濃①紙”,汗毛濃密的勞動者絕對難以穿著的大紅“腰卷”②被稱為“文化腰卷”,“文化住宅”則用來表示層高較低、柱子較細、省略緣廊、坐在房間的榻榻米上就可以將頭探出窗外的寒酸房屋。甚至可以說城裏人以被人以“文化”相稱而感覺蒙羞。也許這隻是極端的例子,但就整體而言,似乎想以“文化”一詞統轄那些既非承襲國外的成熟設計,亦非立足於國內長期經驗的綜合,隻是力求將少數者的靈光一現作為一種流行而盡快推廣於世的東西。換言之,也就是束縛於農村舊習者難以輕易實踐的東西,與固有的生活技術相對。妥當與否尚未可知,但至少在我們數千年來的單一民族內部,現在的確有著兩種以上未能調和的生活方式並存。
同是農村,也有平地與坡腳、交通沿線與邊遠之地、水田地區與蠶桑地區之別,生活方式可謂迥異,甚至相互之間男婚女嫁也會受到影響,“城鎮風”難以滲透到農村之中也是理所當然的。要實現無意識的統一,當然需要一部分人忍受動搖與混亂,做出犧牲。而新方式的浸潤,並非都是從所謂“田園都市”運動開始的。村中相互認識相互理解的交際,原本始於生活與勞動的一致,後來逐漸出現財富及力量上的差別,也會對超越群體規範者施加一定的約束。但現代則相反,希望在村中擁有較高地位與威望,必須本人具備一定的“都市精神”,往往其程度還在居住於都市的鄉下人之上,同時還要逐步動員所有的家庭成員。兩種趣味、兩種生活方式,如今在幾乎所有的土地上並存。如果二者間的交涉比外來者的往來更為密切,那麽想必會有為別墅、新住宅而深深感動的人,早已不為人知地對村落展開了“和平的侵略”,令舊式的農民感受到無名的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