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子女的愛是至情,均分也是正義,但如果弄錯了其使用的地方,這些也能成為不幸的根源。多數農民,其家傳的田地,本就不是廣闊富足的。隻能保障勞作於此的人過著不缺衣少食但簡單樸素的生活。主人能夠不親臨田間而經營的農場,隻限於貴人與神社、寺院等不多的情況,即使是武士,居住於鄉間之時也要作為“親方”握鋤下田。等到放棄弓箭變為專門的農民,不再需要重視“總領”,於是一代一代分田割地,以至於有人認為意為“蠢材”的“tawake”一詞就是由此而來①。直到無地可分,這才將次男以下熱愛農事的孩子,送到別的規模較大的農家去做“年季奉公”,好有個將來的指望。
因此被稱為“小前(komae)”的最小規模的自耕農,與佃農之間並沒有明確的界線。豐收之年前者樂趣更多,而歉收之歲則是後者更為無憂。地主繳納“定免”,即固定金額的地租,而對內則加以照顧減少租金,被認為是一種功勞,這在曆史上有根有據。現在當然已經沒有這樣的責任了,但從前至少不能讓人餓死是“地親”②無言的承諾,“年季奉公人”的貧窮父母也以此作為內心的些許安慰。讓“庭子”③“抱百姓”④餓肚子的事叫外人聽到不好,這樣的感覺依然存在。我知道在信州的伊那穀,“親方眾”⑤之中還有直到近年依然保有備荒的穀倉的。小規模的“長百姓”雖然消費自由,但如果自己準備不足,在歉收之時就一定會遇到困難,其境遇不如說比佃農更加不穩定。
近年常被使用的“溫情主義”一詞,如果我的記憶不錯,應該是床次竹二郎氏①最早使用的,是個十分不準確的新詞。如果說“溫情的事實”,也許還有一些。佃農之中雖然也有人不滿,但不知為何感覺到負有責任,難以背叛,也就是還記得從前受到的庇護。而“地親”除了賞酒喝、對佃農按時納米給予獎勵,也覺得頗有優越感,雖然說不上來是因為什麽。其實這都源於自古以來的關係,因為曾經存在過共同的經濟利益。而如今就算想恢複到從前,也極為困難。更何況是新近購入土地成立公司的人,做些出借物品還附送禮品的事,將之稱為“溫情主義”,已經不是誇張而是驢唇不對馬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