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並非農民組合的成員,也有更多人承認今日這般的農地財產化對農民的幸福有害無益。在不動搖私有製度這一根本前提下,還有不少能夠改善這一狀態的方法。如今政府即使麵對不過是助長了地主的東山再起這一懷疑,也仍然堅持推進的自耕農化,便是一例。土地是耕作者應該擁有的東西,理解這一點不需要任何教育,而是自然的知識,但因為以下兩個原因的出現而受到了阻礙。其一是地主沒有能力耕作,其中雖然有著繼承等複雜的事由,但最初的緣起是出於貪念而占有了過多的土地。其二是農村自立心的減退,即若幹自信不足、心下不安的人,積極引進外部的保護,從而擾亂了內部的共同利益。如果不著手處理這兩處病灶,即使能夠通過政策催生少量的自耕農戶,也隻能是杯水車薪。
政府相信,不管方法、數量、形式,隻要培育出自耕農便可,這自然是錯誤的。同樣,如果組合總是將打壓地主視為成功,這也是毫無前途的我執。從現在的形勢看,不能自耕的土地所有者是弱者,尤其是所謂財產隻有那兩三町土地,想幹也沒法幹的人,不如說是值得同情的候補貧民。以他們為敵展開大戰,是對原則的誤解,其結果也隻能是讓農村的空氣變得汙濁,而無法令小農的前途變得光明。我們想象極端的情況,即使所有的年貢米全部得到免除,取得勝利後的佃農們的生活,也隻能達到尚有欠款的自耕農中最低的水平,那麽是否能說達到了農民組合的目的呢?在都市辛苦勞動的人,無一例外都是一年要工作三百日以上;隻有較少的工作可做,被視同失業,是他們最擔憂的情況。沒有理由隻有小農可以固守最狹義的農場,在此盡力勞動便可。無論多麽巧妙地搭配組合,最少需要有一町,一般而言需要有一町五反的土地,才可能以農業支撐一家平均五口人的生活,這在很久以前便已經是常識。今日的佃農隻會需要更多的土地,不可能隻憑借一半的麵積即可做到。土地麵積不夠,於是生計十分艱苦。然而隻見要求減輕佃租的運動高漲,還不見有人提出希望能增加勞動的要求。這是因為如今承包競爭已是十分激烈,同盟的步調容易紊亂,如果再提出這樣的要求,反而會讓對方看破自己的底線。這是如今最令農民組合煩心的未解決課題。當然他們並不是不承認為了佃農的真正安全需要擴大勞動麵積,但是不客氣地說,這樣的要求意味著組合成員將會至少減半,因此如果不是自發協力並且內部有著強有力指導者的組合,就絕不敢輕易觸碰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