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都市與農村

七 前代的共同生產

村落協同最古老的形式,如今還在勞動力的融通上保留著眾所周知的痕跡。“yui(結)”在近世的農業中須以大致同量的勞動來償還,但彼此的家庭與土地有大小之差時,其計算絕非易事。以前的計算大致以食物供給為主,在秋季也會分配一些生產物。有的家庭在小正月①這一天設宴邀請這一年的“田人”共享節日的酒食,原本也許是契約的一種方式。八月朔日被稱為“tanomu”節,有著交換食物以外的禮品的習慣,對此還無法做出詳細的說明,但毫無疑問應與農事相關。這一名稱與表示信用組合之意的古語“tanomoshi”語源相同,應該也是“yui”製度的一部分。

“yui”自古寫作“團結”的“結”字,其範圍不限於農耕作業。這一製度保存最為完整的是拖網漁業,其捕獲物在岸灘上分配完畢之前,不屬於任何人私有。現在對此使用“yui”一詞的例子尚未發現,但“yuhi(由比)”“ta yui(手結)”這樣的地名在全國為數眾多,都是適於從事此種協同作業的廣闊的岸邊。海草等其他漂流物本來歸撿拾者所有也沒有任何問題,但今天仍有不少遵循同一約定統一分配的例子。狩獵中捕獲的大型野獸也都是按照這一方法分配,表示這一意義的“karikura”一詞自古為人所知。雖然技術與勇氣各有差別,但人們按照各自的能力服從分配,協同作業,取得成果時所有參加者無一遺漏地參與分配。九州南部稱分配的量為“tamasu”。當然個人的運氣與才能也受到承認,對此有著特別的報酬,但因為獵物隻有一隻,而參與其中的力量眾多,所以從一開始便不承認其私有。

這一共有的狀態稱為“moai”。農業方麵,我認為“yui”原本不僅僅出現在插秧的日子,而且應該是在協力收割之後才會決定分配的問題。但土地的私人占有曆史悠久,勞動場所的價值也得到強烈的承認,主人與幫手這一主從關係首先出現,加之生產周期較長,於是“yui”慢慢變得隻集中於插秧時節,從事後分配變為提前支付,於是與按日計酬的工人的差別也就模糊不清了。隨著耕地不足的小農增多,原本有限的共同生產也被認為沒有必要,至少村外的觀察者們都認為,即使隻有山上的一間小屋,也能夠從事農業了。但這隻是家庭平穩無事的情況,隻要出現哪怕一處故障,其運轉馬上就會停止。近來出現的例子是現役軍人家庭,傳統的例子是戶主長年在外或是夫喪子幼的情況,這些如果交由個人主義的經營,農家的生計將在一夜之間分崩離析。而因為居住權無法輕易剝奪,村落生計的雜亂也大都由此而起。這是新的組合需要認真應對的一個難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