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馬克思的異化理論

第10章 人與對象之間的關係

在前麵的章節中,我們在理論上解決了人的問題,把他視為一個擁有力量和需要的實體。但是,應該進一步明確,對馬克思來說抽象的實體並不是孤立存在的,他一直把人放在一個特殊的世界中,放在一個由他人、製度和觀念等構成的世界之中來考察,並且認為他的每一種力量和需要都把他和他所處的時代緊密聯係在一起。就實現他的力量所必需的對象這種需求來說,它提供了每個個體與世界之間的聯係。然而,當人們說力量在對象中的“實現”、“現實化”、“表現”和“確認”時,這並沒有用一種具體的方法對實際發生的事情說出多少實質性內容。作為馬克思賦予每個人的由感覺、功能和狀態組成的這個奇怪的混合物——力量,它在對象中如何準確地得到實現呢?人和自然界是馬克思使用的證據,而且它們讓他能把這些對象看作人的本性的一部分,但這種力量在人和自然界中實現的標誌是什麽?現在,我們的注意力將不得不用來關注這些問題。

在馬克思的體係中建立起來的人的力量和世界之間的關係就是三個相互聯係的過程(即知覺、關係和占有)形成的結果。我稱之為過程,但是我可能會很輕易地把它們視為不同的事件或同一過程或事件的不同方麵,因為它們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同時發生的。但是,它們的獨立功能要求在它們之間做出的區分必須予以保留。知覺是人與自然界之間發生的直接關係,這種關係是通過人的感覺實現的。但正如我們所看到的,馬克思所謂的“感覺”也是人的類力量。它們的“同一”是兩種重疊關係的同一。這兩個關係是一個單獨整體中的兩個不同的側重點,這個整體可能會沿著任何一個方向發展。①感覺是與自然發生聯係的力量;而力量就是在它與自然相互影響中產生的感覺,是在朝著內在目標發展的運動中產生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