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馬克思的異化理論

第15章 類特性

當馬克思攻擊格律恩對傅立葉的心理學所作的解釋時,他聲稱現實的個人的任何一個單一屬性都不能說明全麵的人:“這個不是從其現實的曆史活動和存在來加以觀察,而是從其耳垂或某種不同於動物的另一特征中引申出來的‘人’,一般究竟是怎樣一種人。這種人‘包含’在自身中,如同自己的膿瘡一樣。”①然而,當馬克思說“一個種的全部特性、種的類特性就在於生命活動的性質,而人的類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覺的活動”時,他就成功地對他的“人性一般”這個概念進行了概括總結。②在某種意義上,在人們之間構成的聯係網絡下,馬克思用於表述自己觀點的任何重要範疇都具有這一功能。馬克思選擇人的“生命活動”(它能夠指涉有別於人這個類的所有活動),是因為他認為它最有利的條件是通過它可以觀察人的其他關係。

“生命活動”的核心是生產性工作;對於馬克思來說,“生產生活就是類生活。這是產生生命的生活”③。而且他在其他地方聲稱:

“個人怎樣表現自己的生活,他們自己也就怎樣。因此,他們是什麽樣的,這同他們的生產是一致的——既和他們生產什麽一致,又和他們怎樣生產一致。”①我們已經係統研究了人的關係,它牽涉了“他們生產什麽”——在這裏工業被認為“人的本質力量的公開展示”,但是還沒有牽涉“他們如何生產”。盡管我們已經看到了這部分工作在展示人的力量時所起到的作用,看到了它是如何改變他受到一定限製的本性的,以及看到了為了發展他的能力要做的事情,但是在生產過程中表現出來的實際性質仍需要說明。因為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價值,所以馬克思認為這些帶有一定的小例外的性質,也能在個人其他生命活動中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