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馬克思的異化理論

第25章 勞動價值論:勞動力

馬克思的所有經濟理論都試圖反映他在現實世界中看到的關係,而且對他而言,這個世界在1844—1867年並沒有發生根本性的變化。因此他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到《資本論》(1867)之間的理論活動都專注於解釋更加晦暗不明的關係,精簡它的組織架構和語言,並首先致力於收集支撐性材料。

然而,馬克思在明晰性方麵的努力基本上失敗了,因為他的大多數讀者仍然不了解他的術語“更深層的”含義,不了解它們在他的整個體係中如何發揮作用。正如他一再提醒我們的那樣,“資本”是一種社會生產關係,而且不可能給它一個明確解釋的定義。“勞動”、“價值”、“利潤”、“利息”、“貨幣”以及其他馬克思進行經濟分析的工具同樣如此。因為把這些實體當成了實體而不是關係,所以追隨者和批評者都把他們自己與馬克思所說的內容之間的聯係切斷了,而且再多的學者也不能治愈這種違背馬克思原意的疾病。這就好像是把所有的片斷加以扭曲使之變形之後,他們又想把這些片斷組成一個謎一樣。

目前的大多數著作,其中包括這一部分前麵的章節,可能都被認為是我想確定這些隻言片語最終要表達的意思;我現在準備把它們組裝在一起。最初,馬克思的經濟學是從異化理論的角度進行考察的;異化理論現在又被允許在《資本論》中提出來的經濟理論中出現。迄今為止,在我與《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的語言聯係在一起的地方,我現在要接受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提出來的術語。

我們通常都承認,馬克思經濟學的核心就是勞動價值論和與之關係密切的剩餘價值理論。馬克思下麵所說的可能是關於他的價值理論最簡明扼要的論述:

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該使用價值的價值量。在這裏,單個商品是當做該種商品的平均樣品。因此,含有等量勞動或能在同樣勞動時間內生產出來的商品,具有同樣的價值量。一種商品的價值同其他任何一種商品的價值的比例,就是生產前者的必要勞動時間同生產後者的必要勞動時間的比例。“作為價值,一切商品都隻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勞動時間。”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