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教育、聾啞教育、智障兒童教育是特殊教育中主要的三大類。除此之外,其他一些類型的特殊教育也存在。以下是在新中國成立至1978年一些其他類型兒童特殊教育。
(一)工讀教育
工讀教育是對因有違法和輕微犯罪行為而不適合在一般學校就讀的青少年實施的一種特殊教育。其特點是半工半讀,並帶有一定的強製性。
1955年,北京市長彭真提倡創辦工讀學校。同年7月1日,經教育部批準,中國第一所工讀學校——北京市海澱工讀學校在北京市海澱區溫泉村創立。學校實行半工半讀教育製度,課程設置和選用的教材大致與普通學校相同。學校設有鐵工廠、木工廠、農田和飼料廠,學生每周勞動兩天。從創辦至1968年,學校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教育教學計劃。
國家領導人漸漸開始關注工讀教育。1957年9月,中共中央副主席劉少奇在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講話中指出:“毛主席講過,這些人,與其偷了吃、搶了吃、騙了吃、討了吃,不如就給他吃好。這樣,各地方就不如開幾個工廠、農場,用一套辦法把偷著吃、搶著吃、騙著吃、討著吃的這些人集中起來耕田、工作。這種事是賠本的,資本家是不會辦的,因為這不但要花錢,還要派人去管理,這隻有國家才能辦這個事情。對那些不好的孩子也用這個辦法,要辦學校,如工讀學校。”
自北京市海澱工讀學校創辦之後,全國工讀學校的數量逐步增加。到1966年6月,北京市共有工讀學校4所(含一所兒童工讀學校)。上海市在1959年到1963年共在10個區創辦了工讀學校。天津、沈陽、鞍山、重慶等地都先後設有工讀學校。
在“**”中,工讀教育遭到嚴重破壞。北京市革命委員會曾責令撤銷北京市所有的工讀學校。
“**”之後,國家和地方都逐步恢複了對工讀教育的關注。1978年10月,中共中央批轉北京市委關於解決當前治安的文件中指出:“為了把那些有違法犯罪行為,一般學校難以管理,但又不能夠打擊處理的學生,集中起來進行管理教育,建議市教育局恢複過去的三所工讀學校,原來的教學、管理力量配備較強,辦得很有成效。各區有條件的也可以辦。”1978年8月17日,中共中央轉發的《關於提請全黨重視解決青少年違法犯罪問題的報告》中明確指出:“工讀學校是一種教育挽救違法犯罪學生的學校,要認真辦好。”[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