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我國沒有專門培訓特殊教育人才的學校,也沒有這方麵的專業。據記載,20世紀初,煙台聾啞學校和其他一些盲聾啞學校辦過師範班,但其教學很不完善。[39]此後,一些熱心於特殊教育的愛國人士雖然開辦了一些師範班以培養師資,但多數盲聾啞學校的教師是用在校見習和實習、以師父帶徒弟的方法培養的。師資總體水平偏低,且參差不齊。20世紀五六十年代,政府開始參與到特殊教育教師培訓之中,但參與的力度著實有限。我國雖有零星的特殊教育師資培訓的實踐及少量的短期培訓班,但中央與地方組織的零散的短期培訓班又側重於骨幹教師培訓,涉及人員較少,培訓時間、培訓課程相對來說缺乏統一規範與標準,沒有形成係統規範的特殊師範教育製度。[40]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我國從中央到地方采用了多種方式來培訓特殊教育專門人才。例如,由某些省、市或幾省聯合舉辦特殊教育師資短訓班;黑龍江、山東等省成立了特殊教育師資班;南京、昌樂、營口等建立了特殊教育師範學校;北京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建立了特殊教育專業,派留學生和教師出國進修,等等。我國通過這些方式,一方麵逐步建立了特殊教育師資的培養體係,另一方麵也培養了特殊教育發展所需要的學科人才。我國在編製與培養特殊教育師資有關的教學計劃、教材的同時,也在不斷思考和構建特殊教育的學科知識體係,並形成了一些特殊教育學學科發展的早期成果,為後來學科的開創及快速發展奠定了基礎。
(一)中等特殊教育專業的創立與發展
1978年10月,教育部出台《教育部關於加強和發展師範教育的意見》之後,全國各地開始恢複以三級師範教育體係為基礎的獨立的師範教育製度。政府開始考慮將幼兒師範教育、民族師範教育、特殊師範教育等都納入師範教育體係建設之中,從而使我國的師範教育成為為各類中等、初等學校及幼兒園輸送合格師資的基地,以滿足普及教育的需求。此時,中等特殊教育專業以及特殊師範教育機構應運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