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規範幼兒師範學校辦學
新中國成立伊始,麵對學前教育學研究人才匱乏、幼兒教育師資隊伍嚴重缺員的局麵,中央人民政府高度重視,及時把幼兒園師資培養納入議事日程。1951年8月,教育部召開第一次全國初等教育及師範教育會議,提出師範教育的工作方針是正規師範教育與大量短期訓練相結合。①短期訓練的方式要多種多樣,以應急需;正規師範教育則要調整、整頓,並發展各級師範學校。在當時,正規幼兒師範教育主要依靠初級幼兒師範學校和中級幼兒師範學校來實施。初級幼兒師範學校的學製為3~4年,招收25周歲以下的小學畢業生;中級幼兒師範學校或師範學校幼兒師範科學製為3年,招收15~30歲的初中畢業生。另外,為完成幼兒園師資培養的任務,各地區可以獨立設置幼兒師範學校,或者在師範學校內附設幼兒師範科,修業年限為3年,招收初級中學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者。同時,師範學校還得附設師範速成班,招收初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者,修業年限為1年,還可附設短期師資訓練班。
1952年,全國共有兩所幼兒師範學校,分別是天津幼兒師範學校和上海幼兒師範學校。天津幼兒師範學校於1951年年初籌建,當年9月招收首屆學生,除為天津市培養幼兒園師資外,還為石油部管道局所屬的位於北京、河北等七個省市的幼兒園培養師資。上海幼兒師範學校是由上海市私立嶺南中學改建而成的,於1952年7月成立,原上海市立師範學校的五個幼師班的學生並入新校作為首屆學生,“**”前累計培養畢業生3691人,很多畢業生後來成為上海市各區縣的幼兒教育業務骨幹。從1953年起,我國幼兒師範學校的數量開始穩步增長,1956年全國幼兒師範學校增至21所。但出於保證質量的考慮,幼兒師範學校擴張的步伐並沒有邁得很大,可以說是在曲折中逐漸發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