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爾巴哈1843年致信馬克思說,他在1835年對斯塔爾進行批判,更多的是基於一種政治的需要而非哲學的需要。但實際上,他的論文打開了一個關口,自此之後開始涉及謝林實證哲學提出來的哲學和神學問題。對斯塔爾的批判,構成了他對將神學與哲學混為一談的愚蠢行為進行指證的首要工作。在其19世紀30年代後期的著作中,神學與哲學混淆的問題也成為討論的中心主題。1835年,費爾巴哈將神學與哲學的混淆看作是披著理性外衣的、玩世不恭的神秘主義企圖;爾後,他越來越認識到,這是所有思辨哲學都有的一種基本定向。在對萊布尼茨以及貝爾的曆史性研究中,費爾巴哈發展了對現代哲學進行否定性評判的維度。但在1838年,費爾巴哈又回到了謝林的實證哲學上。他認為,這種哲學就是標誌著當代德國哲學走向的“相信無信仰”或者“不相信信仰”的一個典型範例。在對實證哲學的評論中,斯塔爾批判中的許多議題又得到了重複:自由與意誌之獨斷踐行的錯誤平行①,有神論的人格觀念之分化的、反社會的後果②,以及根據有限的人格條件來構設神時造成的悖論性的製約。費爾巴哈1838年對實證哲學的批判,與之前的論文相比走得更遠,這不僅表現在對批判術語的使用上,同時也表現在對人格主義之實質的解釋上。
到1838年,費爾巴哈開始將人格原則視為哲學的直接對立物。人格在他看來不能成為哲學研究的對象,因為具體的人格與特殊性粘連在一起,於是就總是顯現為哲學之概念抽象化過程的一個析出物。③他認為,實證哲學通過在上帝的具體人格中尋求一種“絕對的自我根基”,就遺棄了普遍的、泛神論的、理智型的“哲學上帝”,從而捍衛了神學和一般信仰中的上帝。④實證哲學既想成為哲學,也想成為神學,但最終都止步不前,因為當它試圖將一種信仰的非理性原則不加改變地提升為理性的客體時,它卻將自身綁縛於這種非理性原則之上。⑤在這些見解的引導下,費爾巴哈稱讚了他在1837年描述為“自我覆滅哲學”⑥之作者的雅克比的忠誠。原因在於,雅克比從未把人格看作是科學研究的對象,而總是將之視為“一種直接的、顯白的感覺的神秘定理,也就是一種純粹個人的真理和事實”⑦。雅克比的感覺哲學是費爾巴哈能夠認同的一種東西,因為後者得出過這樣一個結論:宗教的本質是感覺,而非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