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馬克思、青年黑格爾派與激進社會理論的起源

第7章 卡爾·馬克思:從社會共和主義到共產主義

“政治民主製之所以是基督教的,是因為在這裏,人,不僅一個人,而且每一個人,是享有主權的,是最高的存在物,但這是具有無教養的非社會表現形式的人,是具有偶然存在形式的人,是本來樣子的人,是由於我們整個社會組織而墮落了的人。”①馬克思的《論猶太人問題》中的這段著名論述與我們討論的背景異常吻合。按理來說,《論猶太人問題》作為馬克思第一個社會政治評論的重要文本,應該包含激進的黑格爾主義之人格主義批判的所有社會政治要素:基督教與自我主義的關聯,自我主義與人格統治權的關聯,人格統治權與市民社會的關聯。但是熟知這個文本的修辭、主題和概念輪廓後會發現,文本的討論對象顯然已經改變了。因為,馬克思所抨擊的目標不再是基督教的人格主義或者君主統治的複辟理論,而是以自由民主製度及其個人主權概念為形式的政治現代性。我們已經了解到很多激進的黑格爾派哲學家在1840—1843年轉而反對自由主義。就馬克思來說,關於自由主義的論著在他的發展和政治思想史中是一個關鍵的轉折點。然而,對於馬克思的社會主義學說形成的重要時期的關鍵問題仍然缺少令人滿意的答案。從關於人格的神學政治思想的評論到關於自由個體的評論的轉變是如何發生的?馬克思是如何開始不僅公然抨擊個體的自我主義而且公然抨擊作為現代政治革命之結果的個體權利和自由的?馬克思將這些權利和自由稱作“基督教的”,其真正意圖是什麽?

要回答關於馬克思早期研究成果的這些問題,必須以以下兩個假設為指導。第一,如果我們忽視激進的黑格爾主義之複辟基督人格主義批判與馬克思的政治民主批判之間的高度相似性,我們就會

漏掉很多問題。第二,如果我們假設馬克思批判的對象——自由主義——僅僅是給定的,或進一步假設他批判的語言隻不過是從自由主義中得出來的,那麽很多問題還是很費解的。更確切地說,研究最後得出的結果將表明,自由主義作為激進批評的對象,存在於馬克思早先對一係列問題的處理當中,這些問題出自於左派黑格爾主義者對主導19世紀40年代早期的普魯士政治話語的政治神學的抗拒。這種從政治神學到自由主義的轉變是如何發生的,以及這種轉變對馬克思在其思想形成階段的影響是最後這一章的中心論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