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黑格爾法哲學批判》的學術研究傾向於把重點放在馬克思對費爾巴哈從神學和思辨哲學領域到“政治哲學領域”的批判性的“轉換方法”的轉譯上。③費爾巴哈認為,基督教通過將上帝當作一種絕對存在的方式掩蓋了宗教的真正主體即人。現在,馬克思以類似的方式聲稱,黑格爾通過把國家當成邏輯上在先觀念的化身的方式,模糊了國家與市民社會之間的真正聯係,黑格爾認為國家在自身之外產生了市民社會和家庭生活,並將其作為自己概念的確證。他指出,這種“邏輯泛神論的神秘主義”掩蓋了這樣一個事實真相,即“家庭和市民社會是國家的前提,它們才是真正的活動者;而思辨的思維卻把這一切頭足倒置。如果理念變為獨立的主體,那末現實的主體(市民社會、家庭、‘情勢、任性等’)在這裏就會變成和它們自身不同的、非現實的、理念的客觀要素”①。如果宗教的本質是人,那麽國家的本質就是社會。馬克思推斷說,隻要這個觀點得不到認可,人類真正的普遍存在即其集體的公共存在將在政治國家的虛假普遍性中被驅散。這個時候,馬克思的革命“實踐”將其出發點理解為費爾巴哈的假設。費爾巴哈認為,揭露人的異化本質就是重新找到人的真實本質。人們一旦將其集體存在視為其本質,怎麽不能出於本性而組織其生活的方方麵麵及國家生活的方方麵麵呢?
超越性與內在性的主題在這裏真正運用到了現代市民社會和國家的演變問題中,當馬克思第一次嚐試以黑格爾式的腔調進行理論研究時,這一主題就占據了他的思想。在新費爾巴哈理論的構想中,馬克思論證了“政治製度到現在為止一直是宗教的領域,是人民生活的宗教,是同人民生活現實性的人間存在相對立的人民生活普遍性的上天”②。我們對費爾巴哈宗教異化批判之政治和社會層麵的討論,使得我們能夠向這樣一種觀點提出挑戰:馬克思對黑格爾的批判,代表了費爾巴哈“非政治”哲學的一種轉譯。之前我們回溯了費爾巴哈對基督教中人的非政治化、基督教社會以道德共同體為代價固定在利己主義的自我利益上的做法的關注,以及他對信仰基督教的資產階級與真正的人類社會之人相分離的批判。現在,我們認識到馬克思在1843年所取得的成就不僅是對費爾巴哈的“轉譯”,而且是對費爾巴哈著作所提出的社會政治問題的進一步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