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對資本主義——既作為一種造成周期性危機的經濟製度,也作為一種以剝削工人階級為基礎的社會製度——提出了廣泛的批判。顯然,他對資本主義條件下的異化和剝削的批判是一種規範性批判。然而,他並沒有係統地闡明他的批判背後的價值。在前一章中,我試圖表明:馬克思的社會實在理論蘊含著一種價值理論,價值的核心規範就是自由。在本章中,我要提出的是:馬克思無論在對資本主義條件下異化的批判中,還是在對未來共產主義社會的規劃中,都隱含著一個正義概念。此外,我將論證指出,對馬克思來說,自由的實現需要正義,在那裏,這是根據社會關係的具體形式來理解的。根據分析,一方麵,這些正義的社會關係將被看作以交互性為特征;另一方麵,被馬克思看作屬於階級社會典型的各種不同的支配關係都可以被分析為非交互性的社會關係形式。人們可以把馬克思的觀點重建為這樣一種說明,即關於經由社會發展的不同階段而曆史地變化著的交互性的社會關係和非交互性的社會關係的說明。
盡管馬克思在《大綱》中並沒有明確討論過正義概念,但這本書為重建這樣一個概念提供了基礎。既然這個概念可能來自馬克思關於社會關係本質的觀點,因此它就不能被理解為隻是存在於社會本體論其餘部分的一種附加物。相反,我將指出的是,這個概念產生於馬克思對社會關係(在第1章中分析過)的說明、對勞動(正如在第2章和第3章中所提出的那樣)的論述以及他的自由概念(在第4章中討論過)。的確,正如在這裏所要重建的那樣,馬克思的正義概念與財產、勞動或能動性、社會階級、支配、剝削、異化、自由這些概念都聯係在一起。所以,在這一章,我將要分析一下那些在馬克思關於社會支配和非正義性的觀點中至關重要的概念,即財產、支配、社會階級、異化和剝削。基於這一分析,我試圖揭示馬克思社會本體論的這些不同方麵是如何被整合進他的正義概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