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馬克思的社會本體論

二、勞動和時間的創造

過程、發展與變化這些術語都表明了勞動活動的時間維度。對《大綱》的忠實閱讀揭示出如下這一點:馬克思表明了關於時間的這樣一種觀點,即一方麵,時間的觀點完全是出乎意料和獨創的;另一方麵,時間的觀點與對象化的勞動的觀點是一致的。讓我首先從一個非常有力的主張開始吧!對馬克思來說,至少在《大綱》中,勞動創造了時間或把時間引入了世界。因此,根據馬克思的論述,“勞動是活的、造形的火;是物的易逝性,物的暫時性,這種易逝性和暫時性表現為這些物通過活的時間而被賦予形式”①。這不隻是一段隱喻吧?我認為,這不隻是一段隱喻,並且應該被認真對待。

關於時間的本質這個著名的形而上學難題,康德的觀點是眾所周知的,因此,我們可以用康德的方式來解釋馬克思的時間觀點。對康德來說,時間是知覺的先驗形式,是作為我們對物的知覺和理解的一個條件而被引入世界的。因此,時間不是自在之物的條件,而是產生於我們的活動——把世界構造為知識對象——的某種東西。但是,對康德來說,這是一個精神活動,包含在純粹理性之中的唯一的能動性就是意識活動。然而,對馬克思來說,引入時間的這種構造性活動就是勞動,即處於世界之中的主體的現實的或實踐的活動。

在接下來的論述中,我不會再考慮如下問題,即時間是否是自然固有的性質,是否可以離開人的活動來理解時間本身。特別是,我並不否認,在自然的過程中有獨立於人的活動的序列和變化。但是,我要指出的是,人類的勞動活動是人類的時間意識的起源,人類的勞動活動是作為客觀尺度的時間的起源;同樣,我也要指出,這個活動是理解自然界和社會生活中序列和變化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