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一章中,我將在較為廣闊的理論視域當中討論費希特關於活動的觀念。在費希特的思想當中,活動的概念與人的概念是不可分割的,但兩者都沒有被很好地被理解。在此,我的任務就是盡可能清晰地勾勒出費希特對於人作為能動性存在的理解。在必要的時候,我會引用多種材料,在此我的重點並不是要對費希特關於人的概念做某種界定,而是要在更為一般的層麵上展開相關的話題,以便展開以下分析。
我們確信費希特不僅將人理解為其哲學的核心內涵,同時也理解為所有人類思想的核心內涵。在其早期著作中,費希特寫道: “所有哲學,所有人類的思想與教義,與之相關的所有研究……都不過指向了對這樣一個被設定的、最後的也是最高問題的回答:什麽是人的一般職責(Bestimmung),通過什麽手段,人可以獲取它?”①但多少有些自相矛盾的是,除了這一段文字之外,費希特很少談論人。相反,他總是在術語“自我”(Ich)中構建自己的立場,這一術語與人的關係並不那麽明顯。可能正是因為這一原因,費希特對於人的問題的貢獻並沒有引起足夠的關注。①由此,如果我們試圖理解費希特關於人的相關思想,我們的任務就是要把握“自我”這一概念,因為這一概念或可作為費希特對人的問題的回答。
盡管費希特這一方麵的思想並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但有一個闡釋傾向需要被指出,因為我的討論將始終與其相對立,這一闡釋傾向為,費希特的思想肇始於運用“自我”的理論術語對意識內容進行分析。關於費希特,學術界有兩種基本的闡釋學派。目前處於主流的一種闡釋學派將費希特的思想局限於意識和自我意識的範圍之內,因為費希特的思想無法使主體性轉向客體性,這種觀點來源於黑格爾對費希特的解讀。依據這一觀點,外在世界不過是個體觀念的產物。德國詩人弗裏德裏希·席勒(Friedrich Schiller)在一封信中曾經提到,個人是全部現實存在的源頭,這是這一派觀點較早的,並富有代表性的一種表述方式。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