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章的目的是對比費希特和馬克思關於人的活動概念中所隱含的關於人的概念。現在我們將兩種觀點並列起來,在這兩種立場中有諸多富有意義的共同點。在其中,人都被視為一種活動著的、並且有限的主體,這一主體存在於一個自然的和社會的語境當中。作為一個自然存在物,人通過對物的生產滿足了自身的需要,人的生產活動不僅生產出一個物品,而且同時生產出社會關係,即生產出其賴以存在的社會語境。兩者都強調了經濟部門的重要性,以及這種經濟要素對人的活動的限定。當人們進一步消除經濟領域對其活動的諸多限定時,人在生產過程中以及在生產過程外都解放了他的活動。這是人的社會發展的隱性邏輯。
關於(人的)發展過程主要從三個相關層麵得到分析。在潛能的層麵,第一級和第二級潛能得到了區分,換言之,與他人共同分享的一般潛能借助於社會語境的變遷總是趨向於有利於個體潛能的發揮的方向來發展。在踐行的層麵,盡管人不能在發展過程的開始就按照自己的意誌來活動,但他能夠在整個事件的鏈條中有所活動,以便創造自由活動的真正可能性。由此,在某種意義上他就是其自身發展的踐行者,盡管在另一些意義上說,他的踐行隻是發展過程的一個必然結果。最終從人的活動層麵上說,人的發展需要人通過活動來改變既有的社會語境,以便帶來其自身潛能的展現。如果需要用一句話來總結一下兩者的共同之處,我們會說,通過人自身的活動,人限定自身,由此產生了人在活動中並通過活動來進一步獲得發展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