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馬克思堅持認為,生產中價值增殖的秘密在於資本家所購買或雇傭的東西即勞動力與活勞動之間的差別,前者以工資的形式進入生產,後者是在生產期間被雇傭的勞動力的使用。但是,商品的價值與商品的使用之間的區分是它們的一般特征,例如,區分機器成本與“機器的使用”完全是可能的,弄清機器成本與自動化機器之間的區別更是可能的。為什麽“勞動力的使用”有別於“機器的使用”?顯而易見的答案是,隻有勞動能夠獲得一種“目的論的假定”,即工作朝向一個目的——盡管是一個被資本所決定的目的。然而,勞動被資本控製以致勞動的力量好像是資本的力量,這一事實使人對上述回答產生了懷疑。得出正確答案的關鍵在於理解某種更微妙的東西。標準化商品的價值由其生產條件決定,它的使用價值是一個已知的量,而它的使用方式則是賣家不關心的。但勞動力不是標準化的商品,因為它不能滿足標準化商品的上述三大要素。工資是在曆史的既定生存水平基礎上通過階級鬥爭而確定的;雇傭合同不能預先確保服務的任何具體供應[39],相反,這也是生產中階級鬥爭的結果;最後,勞動者與他們的勞動力之間的不可分離性意味著勞動力對勞動者來說極端重要,所以,賣家不可能不關心其雇傭的勞動力的使用。那麽在這三方麵,雇傭勞動都是特殊的,且完全不同於標準的使用價值。馬克思強調,使用價值諸問題對他的理論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對作為資本的貨幣來說,勞動能力是貨幣交換來的直接的使用價值。在簡單流通的場合,使用價值的內容是無關緊要的,是處於經濟形式關係之外的。在這裏,使用價值的內容則是經濟形式關係本身的基本的經濟要素。”[40] 對雇傭勞動來說,我們不僅擁有使用價值,不僅擁有以社會性的方式轉移到另一種使用價值上的使用價值,也不僅擁有以社會性的方式被置換成其自身對立麵(作為死勞動的資本雇傭活勞動)的使用價值,我們還擁有其自身內在地與其作為資本的一個要素的社會規定性對立起來的使用價值。最後這一點意味著資本以矛盾的方式——通過雇傭反抗資本出於異己目的對其使用的代理人——構成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