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國外馬克思學譯叢(套裝共10冊)

第5章 馬克思的《資本論》與黑格爾的《邏輯學》

馬克思說過,一門科學必須采用適合所研究對象特有特征的邏輯。[1]這就引發了一個問題:對於政治經濟學批判來說,什麽是適當的邏輯?我們已經通過很多資料得知,馬克思認為他在《資本論》中的敘述方式是“辯證的”。很遺憾,他從來沒有寫過他曾許諾要寫的關於辯證法的著作,但我們知道,馬克思認為重讀黑格爾《邏輯學》對於他“材料加工的方法”[2]是有幫助的,並且在《資本論》中他公開聲稱自己是“這位大思想家的學生”[3]。因此在本章第一部分,我想表明,黑格爾的邏輯雖然是唯心主義的,但卻的確與貨幣經濟的特有特征有關。因而我們對後者的探索可以利用黑格爾關於其邏輯的敘述中的類似範疇。我們將表明,從商品交換到價值的運動可類比於黑格爾的“存在論”,貨幣和商品的二重化可類比於“本質論”,作為實現於勞動和工業中的“絕對形式”的資本具有黑格爾“概念”的全部特征。本章主要部分提供這樣一種對馬克思所開啟的價值形式分析的重建,它采取諸範疇的體係辯證法的形式。但在關注價值形式時我將首先不涉及任何勞動內容,這一點是與馬克思不同的——馬克思同時分析這兩者。然而,我通過提供新的證明而得出結論:馬克思高度重視以資本主義方式生產的商品,他這樣做確實是對的。